杭州e类人才怎么申请
在杭州市工作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符合条件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的人才,可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填写信息;也可通过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进行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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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E类人才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
杭州E类人才,属于杭州高层次人才中的“高级人才”。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二、杭州申请E类人才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 正高级职称,可直接申请认定E类人才。
2、 副高级职称,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3、 高级 *** ,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专业技能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4、 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5、 具有博士学位,可直接申请认定E类人才。
6、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取得授权专利(前 3 位完成人),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前 3 位完成人),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7、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都可申请认定E类人才。
杭州市人才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可申请办理落户。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浙江省人才怎么认定职称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 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二)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
经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特殊人才,凭市相关部门确认的审批表、认定书办理本人落户,当年度有效。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更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更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 *** 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上。
3、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标志性业绩包括:
a. 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获奖人员(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更高等级算。
b.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4、继续教育:根据文件要求每年完成90学时。
5、项目业绩: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报人的名字,并且有第三方证明的。
6、论文:建议是2篇以上的省级发表刊物。字数要求在4000-5000字,如果是国家级期刊发表也是可以的。
杭州人才认定标准abcde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荣誉: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一等奖;世界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
C类:省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国五百强董事长、总经理
D类:市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省部级二等奖;正高或特级 *** +相关专业技术条件、课题等;省部级百强榜董事长、总经理;
杭州A-D类人才要求都非常高,普通人只能认定了E类!
杭州E类人才认定标准:
(1)职称类
正高级职称;副高及职称+专业技术成果;
(2)奖项类
省春蚕奖、省医坛新秀、市教坛新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
(3)技术类
市技术能手;高级 *** 资格+专业技术成果;
世界冠军教练员、亚运会、全运会教练员;
全国导游大赛三等奖/全省二等奖;
(4)专利类
中国专利优秀奖、省专利奖优秀奖、行业标准之一起草人等;
(5)企业人才
规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上年度纳税5亿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50w以上;
(6)学历类
博士学位;博士学历+专业技术成果;
(7)其他类
省青年文艺“新松”“新峰”...
艺术:美术奖、书法奖、电视牡丹奖、音乐奖、舞蹈奖等
杭州新闻奖一等奖、广播电视 *** 奖一等奖
杭州E类人才作用: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的,可直接落户杭州。
2、可免社保,直接摇号买房,房源倾斜20%。
3、首套购房部分区可享受10万-40万的购房补贴,二次购房补贴减半。
4、可以享受每月2500元的住房补贴。
5、子女可在杭州市区优先就读公立小学。
6、可以免费游玩杭州大部分景区。
7、医疗保障,买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也有相应的优待政策。
杭州市e类人才认定条件
杭州市修订完善并发布2019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B类人才提高到200万元、C类人才提高到150万元、D类人才提高到100万元,分两次发放。E类人才租房补贴提高到2500元/月。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 *** 等相应职级的人员有的地区对此有明确界定。
本次目录修订新增了88项认定条件,并对原目录30条进行了修订。目前,杭州市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有6000多人。经认定的人才可根据类别享受相应的居留落户、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车辆上牌补贴等方面的待遇。根据“战役引才杭向未来”举措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又有提高。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更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更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拓展资料:
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将E类人才(杭州市高级人才)租赁补贴提高至每月1500元(以后每2年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全面推行人才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模式。允许符合杭州产业发展导向且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不落户申请购房或租赁补贴。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四县(市)工作的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实际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及工作单位所在地相一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市级购房或租赁补贴。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之一条在杭州市用人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指南
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指南
杭州市出台了“人才新政27条”,将高层次人才归为5个类别,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一、在杭州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
二、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办理材料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更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更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 *** 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报送材料
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应受理部门。
四、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
五、审核
审核部门对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认定条件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反馈认定申请人;对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批准部门。
五、核准
批准部门核准
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其他用途的,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里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相应部门负责受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用人单位人才认定工作参照区、县(市)实施。
(二)审核部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涉及的荣誉或奖励项目,有对应市级归口管理部门的,由该部门负责审核;对分类标准中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具体审核部门详见附件2。
(三)核准部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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