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嘉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会改革吗?
现在是有这个倾向没有错的浙江嘉兴职称改革,但是具体政策还没有下来浙江嘉兴职称改革,谁都说不准的浙江嘉兴职称改革,但是20年5月份的考试肯定不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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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水利局人事名册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机构领导及分工
何兴才同志(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兼管重点水利工程、防汛防旱、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工作。
张伟龙同志(副局长)
分管城市水利建设、防汛防旱、城市创建、水政水资源、年鉴史志等工作。
徐志华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农村水利、水利规划、基建、河道综合整治及管理等工作。
席卫平同志(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委日常工作、科技教育、行政审批、职称改革、信息化建设、群团组织、机关党支部和老干部等工作。
梅少华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农机、系统企业改革管理、学会等工作。协助城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单国鸣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 *** 、档案、水文、绿化等工作。协助农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落户嘉兴的条件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浙江嘉兴职称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国办发〔2016〕72号)、《浙江省人民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浙江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0号)、《嘉兴市人民 ***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6〕31号)等文件。
主要内容
准予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
全市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浙江嘉兴职称改革,允许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条件下,当事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报落户,其中城区申请落户时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放宽人才落户门槛
规范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或者调入人员,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办法。调整了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取得 *** 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落户政策,取消了原有缴纳本市社保1年条件,调整为要求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新增符合我市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我市市场竞争环境所需人才、效益企业中骨干、留学回国人员、文化艺术、体育及其浙江嘉兴职称改革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和突出贡献人员落户政策。允许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浙商回归人员父母一并落户政策。
允许有能力在我市城区、城镇就业
生活的人员落户
对连续经商办企业人员、居住5年以上的举家迁移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和护理人员等具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职业群体人员,符合条件经核准允许落户。
统一亲属投靠政策落户
取消亲属投靠住房面积限制,统一投靠方房屋产权属性及老年父母投靠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推行本市内人员自由落户
实行城区及各县(市)城镇范围内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可投靠政策、放宽本市居民城区落户、父母投靠条件,鼓励本市农民进城落户。
规范五种类型户口办理政策
针对我市户籍管理中涉及群体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落户、“红线区”持续核准户口办理冻结、农村跨村建房户口迁移、特殊情形户口投靠公婆(岳父母)、农村户内分户等五类户口办理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政策予以解决。
嘉兴市找劳动局投诉厂里拖欠工人工资的 *** 号码是多少?
拖欠工资可以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投诉 *** :0573-82228808
公开 *** :0573-82228808
传真0573-82228807
办公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
邮编:314001
扩展资料
嘉兴市人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全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
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
参与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 *** 直属和行政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市荣誉制度、 *** 奖励制度;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 公务员绩效考核;受市 *** 委托管理市行政学院;承办市 *** 人事任免手续。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公开 *** 与聘用、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
(十)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禾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推荐省“西湖友谊奖”。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拟订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 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 ***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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