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层医院报考副高的条件
申报条件(一)学历和资历要求。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应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浙江普外科副高职称考试,取得相应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用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者,其学历和资历条件按以下情况分别对待:(1)具备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7年以上,其中:属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浙江普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的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属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预防医学、卫生技术、药学(包括西药和中药)、护理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2)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5年以上。(3)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用中级职务2年以上;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3、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须满3年;(2)已获得的中级任职资格必须是临床医学(包括西医和中医)专业;(3)已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已获得全科医学中级资格的不须提供此证)。(二)专业理论成绩要求。申报者须达到当年专业理论考试成绩申报合格分数线才能申报。申报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根据当年评审要求划定。(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从事医技(放射、超声、检验、心电、脑电、病理、康复、核医学等)专业的,如果申报的是医师类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只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不能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申报护理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四)论文要求。1、申报副、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根据其工作单位级别不同,须按下表要求分别提交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文要求工作单位副 高正高市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之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提供以之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3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以之一作者发表的论文2篇,其中必须有1篇是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另外1篇可以是在省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也可以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为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省卫生厅职改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国内正式期刊目录,编辑了我省认可的国内医药卫生类正式期刊目录共1147种(目录编辑截止时间为凡发表在此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在评审时不予认可。论文若发表在国外刊物上,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专家组鉴定。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提交的“宣读的论文”和“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1)宣读的论文应是在省级专业学术会上宣读,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未公开发表论文。申报者须提供《论文宣读证书》原件和学术会议论文集(包含所宣读的论文原文),以证实其论文宣读情况。(2)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不是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以上。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须在单位宣读并提供《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内容概括及宣读情况表》(见附件1),宣读情况表上要有单位负责人对宣读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有单位盖章和两名负责人签字。2、申报人员必须指定一篇论文作为论文代表作(在所刊登的期刊封面上标明)。论文代表作必须复印一式两份,并贴上填写好的“论文代表作封面”(见附件2)。复印论文代表作时,必须隐去论文作者单位及姓名等个人信息(包括英文信息)。3、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4、提交的论文内容必须与所申报的专业一致。(五)下基层服务要求。在城市(市、州人民 *** 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学(包含西医和中医)医务人员,任现职以来至申报前必须到县或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单位连续服务6个月以上,并考核合格。申报人员须报送《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服务工作考核手册》或《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见附件3)。凡未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的,不能申报。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单位工作人员帮助作假者,除追究申报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工作人员相关责任;单位有组织弄虚作假的,除追究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外,评审机构停止受理该单位申报材料一年。(六)外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能力要求。1、外语(医古文)水平要求。申报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卫生类或综合类),申报正高者须提供A级成绩,申报副高者须提供B级或A级成绩;申报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可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医古文考试成绩。有关外语(医古文)免试、降分、放宽成绩的条件详见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符合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计算机能力要求。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规定,凡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一个科目(模块)。有关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详见湘人发〔2003〕39号文件,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七)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根据《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2001〕6号)规定,申报人员应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达到规定学分才能申报。(八)破格申报条件。学历或资历不符合正常申报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者,除须具备一般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且有一年为“优秀”等次;2、任现职时间应达三年以上;3、应具备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见《破格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参评条件》(附件4)。各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对破格申报要从严审核把关。(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发生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完全责任者未满3年的;2、受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3、考试违纪处分决定中明确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二、专业理论考试凡准备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都须先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一)报考条件。按规定需要下基层服务的医务人员须完成下基层服务任务后才能报考。(二)专业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理论考试共设70个专业(见附件5),报考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可报考相近的专业。(三)报考程序。1、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证书(报考临床、护理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填写好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见附件6)及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报名表上方空白处备用)到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单位)报名;2、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托管部门)公章后于5月7日上报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3、县(市)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核实,并汇总报名信息。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7)并盖章,于5月11日前上报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4、市(州)卫生局人事(职改)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查,在合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填写《卫生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专业理论考试报名汇总表》并盖章,将上述《报名表》、《报名汇总表》(含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4日前上报省卫生厅职改办。5、省直、厅直单位报考信息(汇总表须提供电子表格信息)于5月10日前直接报省卫生厅职改办。(四)考试时间、地点。卫生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拟定于7月11日上午8:00—11:00进行(如无变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在长沙市(详细地址见准考证)。(五)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由省卫生厅职改办统一 *** ,由各市州卫生局打印和发放,报考人员于7月5日至9日到市(州)卫生局领取准考证(省直、厅直单位直接到省卫生厅职改办领取)。(六)考试成绩合格线及有效期。省卫生厅职改办将于7月底公布考试成绩,达到申报合格线者方能申报。考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取消既往考试合格成绩二年有效的规定。三、申报材料要求(一)申报材料项目。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的目录见附件8,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含的目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9,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成一册,目录须装订在首页);3、《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5、申报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的人员报送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原始病历5份(近5年的,每年一份);申报非临床专业的人员报送任职以来反映本人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和水平的实例报告5份(需附证明实例真实性的相关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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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副高)多少分会通过
60分。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是为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设定的,根据查询浙江省卫生局发布的官方消息得知:2022年浙江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副高)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试成绩单由省职改办发放,有效期为三年。
2022年医学副高级职称考试时间
2022年医学副高级职称考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副高级职称是高级职称的一种。高级职称是职称中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副高职称考试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01 普通内科(全科医学) (临床) 54 115 外科护理
(护理)
2 002 急诊内科
(临床) 55 125 儿科护理
(护理)
3 003 心内科
(临床) 56 129 妇产科护理
(护理)
4 004 呼吸内科
(临床) 57 133 中医护理
(护理)
5 005 消化内科
(临床) 58 140 五官科护理学 (护理)
6 006 肾病内科
(临床) 59 061 西药剂
(西药)
7 007 血液内科
(临床) 60 062 临床药理
(西药)
8 008 内分泌内科 (临床) 61 071 临床检验
(非临床)
9 009 神经内科
(临床) 62 072 生化检验
(非临床)
10 010 精神科
(临床) 63 073 微生物检验
(非临床)
11 011 结核科
(临床) 64 074 免疫检验
(非临床)
12 012 传染病科
(临床) 65 075 放射诊断
(非临床)
13 013 老年医学 (临床) 66 076 放射治疗
(非临床)
14 014 风湿病科 (临床) 67 077 放射技术
(非临床)
15 015 皮肤科
(临床) 68 078 核医学诊断
(非临床)
16 016 普通外科 (临床) 69 079 核医学技术
(非临床)
17 017 肝胆外科 (临床) 70 080 病理诊断
(非临床)
18 018 骨
科
(临床) 71 081 病理技术
(非临床)
19 019 泌尿外科 (临床) 72 082 心脏超声
(非临床)
20 020 胸外科
(临床) 73 083 腹部超声
(非临床)
21 021 心外科
(临床) 74 084 心血管技诊
(非临床)
22 022 神经外科 (临床) 75 085 康复治疗
(非临床)
23 023 烧伤科
(临床) 76 086 营养科
(非临床)
24 024 整形外科 (临床) 77 087 高压氧治疗
(非临床)
25 025 麻醉科
(临床) 78 088 神经电生器
(非临床)
26 026 急诊外科 (临床) 79 089 输血科
(非临床)
27 027 小儿内科 (临床) 80 097 医院管理
(非临床)
28 028 小儿外科 (临床) 81 098 放射治疗技术 (非临床)
29 029 肿瘤外科 (临床) 82 186 毒理检验
(预防医学)
30 030 肿瘤内科 (临床) 83 187 微生物检
(预防医学)
31 031 妇产科
(临床) 84 188 理化检验
(预防医学)
32 032 眼科学
(临床) 85 189 基层防疫
(预防医学)
33 033 口腔内科
(临床) 86 190 环境卫生
(预防医学)
34 034 口腔颌面外科
(临床) 87 191 食品卫生
(预防医学)
35 035 口腔正畸
(临床) 88 192 放射卫生
(预防医学)
36 036 口腔修复
(临床) 89 193 学校卫生
(预防医学)
37 037 耳鼻咽喉科
(临床) 90 194 劳卫及职业病(预防医学)
38 038 疗养科
(临床) 91 195 妇女保健
(预防医学)
39 039 内科
(临床) 92 196 儿童保健
(预防医学)
40 040 外科
(临床) 93 197 寄生虫防治 (预防医学)
41 151 中医内科
(中医) 94 198 寄生虫检验 (预防医学)
42 152 中医外科
(中医) 95 199 健康教育
(预防医学)
43 153 中医妇科
(中医) 96 200 流行病学
(预防医学)
44 154 中医儿科
(中医) 97 201 消杀灭
(预防医学)
45 155 针灸
(中医) 98 202 计划生育
(预防医学)
46 156 中医骨伤科
(中医) 99 203 法医学(地) (预防医学)
47 157 推拿
(中医) 100 204 中西医结合内科(预防医学)
48 158 中医眼科
(中医) 101 205 中西医结合外科(预防医学)
49 159 中医耳鼻喉
(中医) 102 206 传染病控制
(预防医学)
50 160 中医肛肠科
(中医) 103 207 慢性非传染性控制性疾病(预防医学)
51 161 中医皮肤科
(中医) 104 211 病案管理
(预防医学)
52 171 中药剂
(中药) 105 261 地方病控制
(预防医学)
53 101 内科护理
(护理)
注浙江普外科副高职称考试:专业名称后注明临床、中医、预防医学浙江普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的,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明护理浙江普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的,必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申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业浙江普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的人员,持有临床类、公卫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均可报考;申报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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