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落户新政策2021

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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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国内外)45周岁以下,在杭州有单位社保,根据目前办理的情况来看,至少3个月以上社保

全日制大专35周岁以下,其他要求跟本科一样

中级职称落户要求45周岁以下,在杭一年以上社保,证书必须杭州或是浙江省内颁发(省外的具体看证书颁发部门)

全日制国内外硕士、博士,无社保要求,直接落户

各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结婚满两年,一方在杭有房子,人户一致,配偶有浙江省居住证即可办理挂*

老年投靠,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方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未成年子女投靠,未满18周岁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高技能落户:

*** 以上资格证,45周岁以下

高级资格证,35周岁以下

在杭同一单位连续三年以上社保,自己有房

购房落户政策:

2016年9月28日之前购买,高中以上学历,全款付清,装修好实际入住即可办理

注意:萧山、余杭购房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28日期间,面积80方以上。

特殊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表彰类、经认定的特殊人才

积分落户:

前提要有浙江省居住证,每年11月份申请

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

6、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

7、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8、在校学生的在校证明(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2021年杭州有什么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杭州市正式发布了全日制大专(含高职)和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新政,大幅降低了人才落户的门槛。现将目前施行的所有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4、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二.高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4、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职称类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2021年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引进落户一、申请条件。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杭州市人才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 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二)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

经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特殊人才,凭市相关部门确认的审批表、认定书办理本人落户,当年度有效。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更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更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 *** 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

杭州人才引进政策落户?

一、 购房落户攻略

临安作为杭州第十区,而且是杭州城区唯一一可以购房落户的区域。

申报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商品住宅房(包括二手房),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款全额付清(房屋无查封),并实际入住的。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所需材料:

1. 本人购房迁移: 迁移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

2. 夫妻一方购房另一方迁移或夫妻双方迁移: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另外如果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二、人才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1. 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与单位签定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以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人员:需要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所需材料:

1、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本科学历需用人单位盖章,硕士以上学历无需盖章,可在窗口直接填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升本及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彩印」;

3、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4、落户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住房所有权证或使用权相应凭证(房屋有共有权人的,需同时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挂* 单位、人才市场需提供盖章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原件及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投靠亲友的提供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落户在集体户及亲友户内的还需同时提供迁移人市区无房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硕士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6、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7、《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人才居住证》,需满一年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学历无需提供)。

三、夫妻投靠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以上,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对户口挂* 非亲属家中和集体户口的不办理“夫妻投靠”。本市原农业户口村民,因撤村建居及土地征用农转居时已满18周岁的与外地农业人口结婚满2年可以申请投靠。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一方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名),原件1份;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老年投靠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原杭州籍放宽到55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原杭州籍放宽到50周岁),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本区的,可以办理投靠。

所需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并签名,原件1份;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1份;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出具①、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生育几个子女;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原件1份;

7、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子女分布情况证明,原件1份;

五、未成年子女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 户口,户口挂* 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 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六、纳税落户攻略攻略

申报条件: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经市、区地税局长签字鉴证盖章的纳税额度证明;

3、纳税税票;

4、个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和市、区工商局个私企业证明;

5、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 亲友处的(亲友为挂* 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外商投资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投资者申请聘用外地人员户口进杭报告(需投资者签名盖章)及迁移人本人书面申请;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完税证明;

7、迁移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与单位签定且履行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任命书或聘书及更高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情况说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10、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1、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 亲友处的(亲友为挂* 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八、外地来杭投资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杭州市外地来杭投资的国内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企业专职管理人员进杭,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办理10人。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来杭投资企业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进杭审批表》(一式三份);

3、企业要求部分专职人员户口迁杭的报告及迁移人书面申请;

4、区(市)经合办引进投资企业享受政策的批文(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申请人为股东的,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中层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的,提供本人与该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聘书或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该企业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8、申请人的更高学历证明(高中以上)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迁入人员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有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和首页复印件);单位无集体户,户口挂* 亲友处的(亲友为挂* 户口或亲友户口所在地为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的除外),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同意落户证明格式:同意**等*人户口迁入,并允许落户至“按规定可以迁往其它可居住落户地址”为止。    签名(盖章)  年月日。)及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随迁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未成年子女父母《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其他视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九、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证》,凭工作证和学历认证书办理。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盖章);

2、《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单位、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原件及单位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亲友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落户集体户或挂* 亲友家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原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生育几个子女)【随迁子女、落户至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结婚证【随迁配偶、子女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十、 高技能人才落户攻略

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三级技工);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所需材料:

1、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盖章);

2、本省、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确认证明,原件1份;;

4、与单位签订的连续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与劳动合同一致的缴纳养老保险凭证(1)按单位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2)按年度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7、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十一、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口除外)

申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1、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3、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4、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同意落户意见书(有共有产权人的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原件1份。

(二)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3、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6、本人杭州市区住房情况,原件1份。

(三)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3、迁入地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

4、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1、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2、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需提供)或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投靠需提供),原件1份;

4、迁入地房产证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浙江省]2021浙江引进人才职称,浙江高层次人才引进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