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交通职称评审工作结束了吗
结束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了。2022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在10月。申报开始时间为8月5日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2日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初评委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5日。2022年浙江省交通职称评审工作结束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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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美誉,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建设优秀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试点院校,入选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
学校位于杭州市,集“西湖”“西溪”自然之灵秀,合现代化、职业化人文之特色,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浙江省高校“美丽校园”称号。校园占地面积46.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1.0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981.43万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75.22万册、电子图书22.5万册。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员工581人,其中高级职称159人。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以及省部级以上人才60余名。学校设有路桥、汽车、海运、航空、轨道交通、智慧交通、运输管理、人文等8个二级学院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的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开设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航海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通信技术、物流管理等4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学校与浙江科技学院联合开办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四年制高职本科专业,与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开办汽车服务工程、 *** 工程专升本专业。
2020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入口为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
二、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名单有哪些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市政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通信技术、航海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物流管理、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物流管理
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港口机械)
国家高职专科精品专业建设项目: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教育部高职专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航海技术
浙江省特色建设专业:船舶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物流管理
浙江省示范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航海技术,通信技术
浙江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航海技术
浙江省高职专科重点建设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
宁波有没有交通工程职称考试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 2021〕39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46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函〔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宁波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局所属各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地工程专业中评委组织评审。确需提交市交通工程专业中评委评审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 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 12月31日。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 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 5 年、大专及以下学历、专业不一致,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 70 分以上,且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见附件1,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申报人员满足评价条件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 2),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3)。
2020年未通过评审,且2021 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4、5。系统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四、申报时间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8日。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三、四章规定的第(三)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第(四)项论文与著作。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6。
主管部门应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岗位信息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填报。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须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2021年度职称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由“省平台”自动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提取,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力社保厅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 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面试答辩。进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电子证书下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维护。职称认定(包括外省调入)、评审材料提交与审核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动态维护有关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全部通过“省平台”进行。初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终审;中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终审。通过人员分别由终审部门发文并 *** 电子证书。职称初定申报对象原则上通过社保参保地进行申报,社保缴纳在市本级或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向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应老师、蒋老师, *** :8918904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2207 室。
申报和材料审核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协会斯老师, *** :878 82845, 13586559506;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 1803室。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还可以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历史非常悠久,师资力量也比较雄厚;具体分析如下2020年浙江交通职称:
1、师资力量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有教职员工581人,其中高级职称159人 ,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1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1名,全国交通系统教学名师1名;
全国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交通青年科技英才4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4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3名;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浙江省优秀教师7名,浙江省级劳动模范4名,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名,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10名,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26名。
2、院系设置
截至2020年5月,学校开设8个二级学院,开办4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
3、教学建设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拥有国家级示范专业点4个、国家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9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专业4个、省级优势和特色专业12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浙江省级精品课程22门,有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
科研成果
截至2020年5月,学校近五年承接桥梁检测、通航评估、政策决策咨询等研究和技术服务项目700余项,获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75项;
制定行业标准10余项,累计科研技术服务到款总额4.54亿元,获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等各类奖项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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