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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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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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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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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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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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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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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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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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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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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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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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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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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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浙江省职称申报与评审

浙江职高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表样表目录内容有哪些

浙江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职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论文要求 中专高级讲师资格: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其中任现职以来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的两篇论文应在合法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是获得本系统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三等奖及以上、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二等奖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中专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须至少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参编的教材、教参、教学文章或公开发表、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曾在本系统市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的教育教学论文。

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地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申报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2篇及以上任现职以来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合法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二等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申报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提交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地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申报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才,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合法刊物上发表或获奖,或经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认定“符合申报实验师论文要求”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案例。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应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含科研报告、著作、案例、课件等)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中层干部可有一篇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论文,班主任可有一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论文应在合法的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地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对于在农村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时只需提供三篇论文,其中一篇为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合法刊物上发表或获奖,或经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认定“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论文要求”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案例。

技工院校教师高级(副高)资格:每名参评人员自行确定最能反映本人水平能力的论文或著作代表作2篇(部),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有刊号)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文(附论文查重报告汇总表)复印件、论著和教材原件和清单1份。

职称计算机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职称外语 中专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合格成绩;或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或2014年底前参加浙江省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取得三级及以上,且仍在有

效期内的合格证书。市教育局组织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外语水平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三年内有效(例:2015年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

继续教育 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浙江医学评职称是不是只能发表在要求的期刊上呢,类似于浙江的一级二级目录啊?

对的,浙江评副高就发论文在二级目录上的期刊,还是有点难度的,你可以搜索 仲景医学职称论文网,包写包发表的。

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有哪些?

1、高级:

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高级记者(编辑)、主任记者(编辑)/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一级律师/一级公证员/高级讲师/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

高级实验师/高级教练/编审、副编审/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译审、副译审/高级关务监督/高级工艺美术师/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一级飞行(领航、飞行通信、飞行机械)员/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电机员、高级报务员/

一级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美术师、舞美设计师)/文学创作一级创作员

2、中级

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执业兽医师助理执业兽医师/记者(编辑)/二级律师三级律师/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实验师

教练/农艺(畜牧、兽医)师/编辑/国际财务管理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翻译关务监督/工艺美术师/馆员/二级飞行(领航、飞行通信、飞行机械)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通用电机员、一等电机员、通用报务员、一等报务员

二级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指挥、作曲、美术师、舞美设计师)/文学创作二级创作员

3、初级

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实习研究员/医(药、护、技)士/助理会计师/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农艺师

扩展资料:

一、初定条件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全日制和成人教育研究生学历毕业或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浙江职称认定比较目录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但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或专业(如卫生系列)除外。具体学历、学位和资历要求如下: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个人申报材料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一式2份(样表可从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一式1份。

(三)《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原件一式1份(通过社保大厅自助打印的记录单需本人在记录单上签字)。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五)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1份。

(六)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1份(如何备案详见学信网);只取得国内硕士或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式1份(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八)教师系列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其它部分专业如会计、统计、法律、新闻、出版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九)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

项(四)至(九)的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临安区人民 *** -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