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职称怎么申报?

安置到我省企事业单位的军队退役人员,其在军队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职称、取得军队院校的学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均予以认可。在军队期间未取得职称的退役人员,目前只能按级别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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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军队转业职称评定,浙江省军区转业办主任

转业士官拿到中级工程师如何评职称

申报——审核——提交资料——评审答辩——结果公示——发证,这是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整个流程。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要比助理工程师的评定条件高很多,他对申报人员的要求很高,只有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助工证、论文、业绩等条件都符合了,才能满足申报的条件,其中论文和业绩对评审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必不可少的四个申报条件就是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助工证,这是参加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

我是2001年转业的士官,已经上班11了,我想知道我的职称怎么平定。

现在的职称与你从军的经历无关了,除了是你是从部队里带回来的技术职称。

职称的评定有三种渠道:

一种就是在大型国企和事业单位,有自己职称评定的机构和程序,比如本科毕业就是一年的技术员、两年的助理工程师、然后就是工程师,但是都要经过考核和评定的;

其次就是在外企或国外,在学历(学士、本科)的基础上直接通过考核得到技术职称,比如欧美的工程师、咨询师、审核员等技术执照(有的有经历要求);

再次就是我国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术监督总局等)每年进行的技术职称社会考试,比如初级(中级、高级)质量工程师、技术工程师、 *** 等。

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了技术职称还要有聘用的平台,有的企业就是初级高聘,有的就是有职称也不聘。在不少私企就是看本事聘用,没有职称也可以担当总工程师。所以你不要把职称看的很重,真才实学才是社会所需要的和拿高薪的。

浙江转业干部转业安置条件是什么?

一、接收安置条件

(一)师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含专业技术干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档案予以接受:

1.原籍或入伍地(不含院校入伍)是浙江的;

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浙江的;

3.配偶随军后取得浙江常住户口的(其中杭州、宁波两市城区需满2年以上);

4.对驻浙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

5.军队转业干部的父母在浙江有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的;

6.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系独生子女,其配偶的父母在浙江有常住户口的;

7.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在浙江有常住户口的;

8.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其父母离退休后在浙江安置的;

9.夫妇同为军队干部,或者一方为军队干部、另一方为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双方或者一方部队驻地在浙江的;

10.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浙江的;

11.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或者在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杭州、宁波安置条件的,可以到省内其他县市的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安置;

12.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其中所在单位属于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可在服役地安置;

13.符合进浙江安置条件的团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可在设区市范围内选择安置地点;

14.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经省 *** 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军队转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档案不予以接受:

1.团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年满50周岁以上的(计算到转业当年3月31日);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军队改革期间满53周岁以上的)(计算到转业上一年的12月31日);

2.军人伤残等级五级以上以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限未满的;

4.被开除党籍且丧失干部资格的;

5.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6.已批准退休等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7.无正当理由累计3年转业安置后不到地方报到的;

8.其他原因不宜接收的。

(三)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符合以下随调条件之一的,档案予以接收:

1.军队转业干部批准退役前其配偶已符合随军条件并办理了随军手续且为正式职工的,可随同军队转业干部到部队驻地以外的地区安置;

2.军队转业干部批准退役前其配偶是正式职工的,但军队转业干部所选择的安置地点,既不在部队驻地,也不在配偶工作地,其配偶可随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3.依据《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14号)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批准退役前其配偶已办理随军手续且为正式职工的,如军队转业干部选择的安置地为其配偶工作地以外的地区,其配偶可随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依据其配偶现行常住户口确定安置地的,其配偶不再进行随调安置。

二、限制性政策

1.“双非”干部配偶通过购房等途径取得浙江常住户口的,原则上不予接收。(“双非”指既非浙江户籍、又非在驻浙部队服役)。

2.地方 *** 议军会议照顾安置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随军家属,没有正规招考手续的,原则上不予接受。

3.由于地方国企改制,在企业安置的随调家属目前浙江基本采用货币化安置。

对于转业军人的转业职称是如何鉴定的

对于转业军人的转业职称,应该是保留原来的职称,这可从档案里看得出来。

例如,原来在部队是工程师或副主任医师,转业后仍然是工程师或副主任医师。

军队转业军官职级如何定级?

军队干部转业地方套改地方职级是以职务为准浙江军队转业职称评定,而不是根据军衔。

中校军衔是军官中职务跨度为正营、副团、正团三级,转业时套改地方职级时分别为正科、副处、正处。但是,对于 *** 干部地方安排工作时,多数只是享受相应浙江军队转业职称评定的职级待遇,很难安置实职,比如,正营级干部转业到地方,绝大多数只是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而很少能安排实职科长的职务岗位,只当一般干部使用。

另外,部队干部转业工作中确实有提职转业的,但那是有前提条件的,其多数为军官任本级职的任职时间超过规定的正常晋升职务年限,但由于职务编制比例、无岗位空缺等原因,无法正常晋升职务的军官,比如,正营职晋升副团的规定年限为任职满三年,但由于上述原因任正营超过三年以上而未能晋升职务的军官,在转业前上级出于照顾的原因,在晋升职务后按副团职安排转业。而对于那些任本级未满规定晋升年限的,则不会在转业前给予晋升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