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材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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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浙江人力资源职称评审;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助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蓝底照片和1寸蓝底照片各4张;同时交纳同底版浙江人力资源职称评审的电子版照片;
可能要求并提供专业论文及工作业绩总结(具体要求请 *** 咨询)
发证部门:地市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住房及城乡建设局
请问浙江杭州的人力资源师二级综合评审(面试),一般会问哪些问题?12月2日就要面试了,很急,求解,谢谢
•1、综合评审采用口头回答的方式,分为必答题自由问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10分钟)阅读指定的文字材料(案例),回答1-2个与此案例有关的问题,回答时间为5分钟。 •自由问答时间3分钟。
2、综合评审现场根据考生人数设立考生侯考室、考生准备室及考评室;考生准备室根据考生人数摆放案例材料,考评室摆放案例材料、试卷、白纸、铅笔。
3、根据考生人数及评审时间安排评审组别,由3—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一般由3位组成。
考前10分钟之一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生准备室(不得携带其他材料),现场监考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后到指定位置阅读案例材料。
•考生进入考评室,在“考生位”就坐,按照评审专家的要求回答问题,总时间为8分钟。 •不管考生如何回答,每位考生用满18分钟,(10分钟阅读+8分钟回答)。 •8分钟里,5分钟用来回答案例问题;3分钟用来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问题
合计14个案例,分别是针对14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问题展开。每个案例3-4个题目,含参考评分点。每个案例的题目都不仅仅局限于某个方面,带有一定的综合性。题目涉及到人员规划与战略的关系、人员结构分析、胜任素质模型的构建、内外部 *** 的 *** 、测评 *** 、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管理。涵盖了二级教材的全部内容,但是考点分布广泛,具有综合性。该案例与笔试的综合分析相比,更强调实际性、回答问题的结合案例而不是背记书本的知识点,要求具有更宽阔的专业知识面。
我校有复习资料的,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都有复习资料的,联系省委党校张老师,另外你没有参加培训吗,培训机构都会提供的,如果不提供给你,也太不负责任了
浙江人力资源的报考条件?
浙江人力资源的报考条件?人力资源证书考试的要求是: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人力资源证需要什么资格条件有哪些
1报考人力资源证条件
三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2、四级证书+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培训结业证书
3、非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非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5、硕士及以上学历
6、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 *** 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7、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在校毕业班前一学期学生)
2为什么要考人力资源证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全国多个省市出台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而部分地区“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2、加薪补贴
对于考生来说,考职称更大的好处便是加薪了!据了解,很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私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在工资、绩效评定时是加薪与否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在职场上可以增值,级别越高加薪就越多,工资上涨范围在500~2000元之间。
3、岗位晋升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在晋升和转岗等方面具有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作用。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来看,从基层专员岗向管理层进阶,实现到手薪资翻翻,考个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是不二之选!
杭州市人才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5.随迁条件: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 集体户口)
四、高层次人才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1.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3、省委人才办负责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及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二)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
经市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的特殊人才,凭市相关部门确认的审批表、认定书办理本人落户,当年度有效。
【法律依据】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为贯彻落实《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下同)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更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更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E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2)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3)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9.D类或E类人才中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新确认。所需材料和确认流程详见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常见问题栏目。按高级 *** 条件认定E类人才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10.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
三、办理部门
(一)受理部门。市属单位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的,材料受理部门为九大行业主管部门,即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旅委、市建委、市委宣传部
浙江省人事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区别
1、人事厅是主管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社会团体编制人员的工资、晋升、退休等相关福利制定及执行的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仅主管人事厅的职能,还包括企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社保等民生职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由原人事厅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并而来的;
2、人事厅是2008年以前的称呼,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原人事厅和劳动厅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2008年,国家大部制改革,将原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省也将人事厅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同,改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也将原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改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法律依据: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内容第五条: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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