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二级建造师考试地点是在哪

浙江省的二级建造师考试地点是不固定的,分别设置设在省直、各市和县(市、区),具体的考试地点是以准考证为上记录的考点。该二级建造师的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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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据浙江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2020年9月17日发布的《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本次的二级建造师原定的10月31日至11月1日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2月5日-6日举行。

扩展资料:

一、浙江省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费用标准:

1、根据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科目为每人75元,考生需要交费票据的可在考试当日到考点考务办领取对应的发票。

二、浙江省二年级建造师报名咨询 *** :

1、省直0571-85216767。

2、杭州市,0571-87227946。

3、宁波市,0574-87328621。

4、温州市,0577-89987080。

5、湖州市,0572-2053887。

6、嘉兴市,0573-83990145。

7、绍兴市,0575-88604920。

8、金华市,0579-82478150。

9、衢州市,0570-8766613。

10、舟山市,0580-2283055。

11、台州市,0576-88518163。

12、丽水市,0578-2106336。

13、义乌市,0579- 85580025。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

全国卫生副高考试省份

你好,具体解答如下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有浙江和江苏!

1

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20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二)免考对象

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 *** 、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预备队员且2020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半的,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考核之日正在 *** 、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20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

考核效用

2020年考核合格成绩可作为申报2020、2021、2022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4

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原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2、考核专业:共110个,详见《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

3、新增考核专业1个:病案信息技术;新增申报专业2个:病案信息技术、营养技术。

考核形式: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 人机对话形式。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

5

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要求

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8-19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完成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完成后至6月24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

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各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7月3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各考点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7月24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为了方便大家沟通有无,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我们特别组建了护士/护师/主管/副高/正高等考试相关群。

我们将在群里之一时间发布考试相关信息,并组织大家打卡学习,制定复习计划,不定期发布考点总结等,而且还不定期有一些小惊喜哦

[浙江省]2021职称浙江考试地点,浙江省职称考试报名时间

2021浙江中级会计职称报名3月11日开始

【导语】日前,浙江会计之家已经公布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2021浙江中级会计职称报名3月11日开始,考试采取采用 *** 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2021浙江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有关情况。

1、2021浙江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10:00至3月22日16:00

2、2021浙江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浙江省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10:00至3月22日16:00。

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0:00至3月31日16:00。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3月30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

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3、浙江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 *** 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需通过“浙江会计之家”或“浙里办”手机APP的“会计之家”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因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关于2021浙江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有关事项,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报名时需要正确选择所在地区、县(市),其中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校学生选择学校所在地、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希望大家能够按时进行备考复习。

浙江事业单位统考,考试地点一般是报考岗位所在地还是自身居住点?

笔试和面试地点都是由招考单位统一来指定(笔试考点和面试考点不同),一般来说报考哪里的岗位就要去哪个地区考试。

事业单位报考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 *** 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事业单位统考介绍: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 ***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 *** 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宁波有没有交通工程职称考试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 2021〕39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46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函〔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宁波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局所属各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地工程专业中评委组织评审。确需提交市交通工程专业中评委评审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 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 12月31日。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 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 5 年、大专及以下学历、专业不一致,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 70 分以上,且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见附件1,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申报人员满足评价条件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 2),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3)。

2020年未通过评审,且2021 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4、5。系统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四、申报时间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8日。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三、四章规定的第(三)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第(四)项论文与著作。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6。

主管部门应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岗位信息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填报。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须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2021年度职称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由“省平台”自动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提取,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力社保厅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 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面试答辩。进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电子证书下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维护。职称认定(包括外省调入)、评审材料提交与审核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动态维护有关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全部通过“省平台”进行。初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终审;中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终审。通过人员分别由终审部门发文并 *** 电子证书。职称初定申报对象原则上通过社保参保地进行申报,社保缴纳在市本级或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向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应老师、蒋老师, *** :8918904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2207 室。

申报和材料审核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协会斯老师, *** :878 82845, 13586559506;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 1803室。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2021年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方式及流程

想要报考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们,2021职称浙江考试地点你知道浙江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方式及流程吗2021职称浙江考试地点?财政部公布2021职称浙江考试地点了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清楚报名流程对报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2021职称浙江考试地点了考试报名相关信息,快来了解一下吧2021职称浙江考试地点

2021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二)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于2020年11月6日前,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确认及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2021年4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考生应在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本地区准考证打印起止日期内,打印本人准考证,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四)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 *** 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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