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是怎么评定的?有什么国家官方网站么?
很多人因为不了解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耽误了中级职称申报时间,错过了一年一次的机会。
一、工程师职称是如何评定?
如果是办理人社局证书的话,申报方式有三种:
1.通过公司集中申报:很多公司(国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建筑类、工程类和房地产类公司都希望人才在满足中级工程师评定条件的时候办理中级职称证书,所以每年公司都会组织人才进行报名,这个时候公司一般会选择和外面的职称代评公司合作,或者说公司有专门的人负责职称报名和材料上报这件事,人才可以根据公司的要求进行提交相应的材料即可。
2.自己去人才市场办理:人才如果说公司没有名额或者说公司不管这个事,人才可以选择自己到人才市场进行办理,一般人才市场会直接给出需要人才提供的材料和证书,人才只需要根据人才市场的要求办理即可。但是有一个条件需要注意,就是自己申报工程师职称的时候,必须百分百满足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而且需要到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申报,所以说这是限制很多人才评职称的原因。
3.找职称代评机构:找职称代评机构是很多人才的选择,一个是快,第二是稳妥,第三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有侧重点的调整自己的申报情况,就是说其实有很多人不知道的政策,其实只要是满足职称评审条件的就可以申报,但是自己不知道,耽误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二、那么中级职称需要哪些条件呢?
不管是专业人才自己申报、公司人事统一申报还是代办公司帮你申报,都需要满足一定的工程师申报条件才能申报,当然破格申报除外。基本条件如下:
(1)社保条件和居住证要求
(2)学历资历条件
(3)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要求
(4)论文著作要求
(5)继续教育要求
(6)计算机、外语能力要求(湖北省暂时不做要求)
(7)答辩要求
(8)盖章要求及材料装订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2、理工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评审确认;
3、理工类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
4、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担任下一职务工作年限均达到上述要求。
(二)工程师
1、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其业绩成果必须具备下列2条: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科研、设计等项目获市(厅)级科技奖或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本专业大中型工程项目,或主持本专业工程项目的研究、实施与开发,负责编写有关技术文件2份以上,在吸收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或社会、经济效益方面有一定成绩;
(3)有一定的施工经验,解决过3项以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在改进施工技术、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缩短施工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3项以上成果;
(4)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2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5)市(厅)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主要参加者;
(6)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其成果达到省级先进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
(7)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至少2项,并是单项研究报告撰写人;
(8)参加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型工程4项以上的设计,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专业项目负责人,且在工程设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9)参加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型工程4项以上的施工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参与编写省级以上地方标准或市(厅)以上技术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过以下专著或论文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者出版过本专业专著;
(2)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3)撰写2篇以上本专业技术报告,经2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有一定学术和实用价值。
浙江省工程技术类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主管部门鉴。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
2015浙江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间开始?什么时间有结果
评审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5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75号)文件和《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4〕75号)以及《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一、申报办法:
今年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施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
申报平台的网址:(网址:http://115.236.191.134:8080/zcss/login.jsp,字母区分大小写)进行个人申报注册;也可以通过浙江省人保厅网站链接进入,人保厅网址: 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服务平台。(具体申报办法见《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54号)的附件1)
八、收费标准:430元(高工推荐费150元,省高工评审费280元)
申报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4日
一般明年的3月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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