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那年浙江省医院卫生高级职自主评审了吗

评审了。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截止2022年8月,已经评审完毕。因此,已经评审了。浙江省,简称“浙”,省会杭州。浙江省境内更大的河流钱塘江,因江流曲折,称之江,又称浙江,省以江名。其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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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省高级职称评聘改革,浙江省高级职称评聘改革方案

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历年来,党中央对我国教育事业高度重视,而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怎样能更好地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让教师能安心教书,这是国家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可如今,老师们对其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如果职称能升高一级,工资就可以加不少。“恨”的是想升一级职称非常难,不是说你达到该级职称评审条件就能评上的。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直是教师们非常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中高级职称指标紧张、评审条件高、教师竞争激烈,教师们对此颇有意见和怨言。近几年来,教育部及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改进完善的政策,试图缓解这些矛盾。

如山东省规定:“在农村学校工作符合评审条件的中小学教师,任教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任教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任教30年以上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其它的几个省(河南、黑龙江、湖北等)也是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是年限或其它条件稍有不同。这类改革还是很受到老师们的欢迎。

浙江省曾下发通知,2020年将在省内部分学校试点,对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实行自主评聘制。这个大胆改革可以说超乎人们意料,是浙江省率先进行创新性探索,这一做法勇开国内先河,这种勇气、态度值得点赞!这是一个震撼教育界的重磅消息,也是一个让教师们惊喜的大“礼包”。

看一下这个惊喜的大“礼包”。原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掌握在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中,像农村评一级职称需要经过学校、镇中心学校、区(县)教育局,最后到市级人事教育管理部门。这样层层筛选,程序复杂,环节又多,中间难免出现各种问题。而浙江省采取将职称评审权力直接下放到学校,减少中间程序环节,赋予学校更大的自 *** 。

权力既然下放到学校,那么学校怎样评审老师呢?与之前的评审条件是不是一样的呢?这些是大家关注的问题。由于是首次进行类似的改革,具体怎样做得公平公正还需要摸索,但大体上还是有些要求的。试点学校在职称评审时注重课堂教学成绩,把课堂教学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增加班主任等育人工作的评价权重,不再将论文和课题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对教师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教育教学过程的精细化评价,避免采用对参评教师一次性听课打分或录像课外送评价等做法,切实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

可以说,浙江省的职称改革对老师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当地的某位老师说:职称评审下放到学校,对老师是一种解放,老师可以从经历中做好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也不用挖空心意去搞论文和课题了。自主评聘,学校可以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评审方案,既有利于学校发展也有利于教师解放,可以说是双赢的事情。

浙江省教师评职称下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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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评审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维护公正、择优晋升”的原则。

二、政策导向

(一)坚持以德为先。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职称推荐和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自尊自律,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

(二)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充分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注重日常教育教学 *** 和艺术,努力实现“轻负高质”课堂教学;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加强对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的倾向。

(三)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积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的教师晋升职称创造条件。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学校。对出色完成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以及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四)落实城镇义务教育教师支教的有关规定。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 *** 支教1年的经历。民办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不作要求。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级职称(职务)时,也应具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支教方式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落实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要求。要将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提出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每5年一周期,教师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要求,为与原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相衔接,2016年前申报和晋升职称的教师,其继续教育学时,2011年前要满足浙教师〔2004〕30号文件规定“任现职以来每年需完成不少于48学时”的要求;2012年起,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

(六)落实援疆 *** 等对口支援的有关规定。“双语”援疆教师申请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浙教人〔2014〕48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适应小学尤其是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需要,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和晋升职称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小学全科教师面试按小学全科学科进行,对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人采取相同的形式进行面试,原则上由同一专家组完成。

(八)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各地应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开设选修课程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选修课程开发成果,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的研究及成果列入高中教师科研工作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九)优化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政策。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2010〕33号)精神,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累加计入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辅导员个人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国家、省、市、县四级少工委颁发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或著作),可视作其所申报兼教学科的业绩;获得国家、省(部)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星星火炬奖)荣誉称号的可作为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

(十)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扫盲与成人教育工作。为推进扫盲工作,对参加扫盲工作的教师,其扫盲工作可计入教学工作量,具体由各地确定。

为加强成人教育工作,在成人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将成人学校教师参与成人教学和科研的工作分别列入教学与科研考核范围。成人学校中的教育管理人员,可参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称。

(十一)对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 *** 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精神,各地要一视同仁,为所属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提供职称评聘服务。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今年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具体要求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今年是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统称为高级教师)、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以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后的之一年。各地要根据浙教人〔2013〕98号、浙教人〔2014〕44号文件精神,制订配套规定,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评审原则、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充分发挥教师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二)严格评审对象与条件的审核。评审对象的推荐范围、条件及要求仍按浙教人〔2008〕115号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评审教师职称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严格评审程序。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公示。经单位核实的材料,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报送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逐级进行推荐评审。各地表决通过的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名单需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批准公布。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

(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应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相关的教育网站公示表决通过的评审人员名单。上述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或7天。

(五)按时报送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结果及统计表。各地要认真按照省人力社保厅对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时间安排,及时组织评审工作。原则上各设区市应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结果及统计表报送给省教育厅人事处。

浙江杭州市教师小中高职称评定是怎样评审的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浙江省平阳县教育界评小学高级职称(小高)需要什么条件?

今年有关这方面的文件尚未出台,您可以参考去年的文件并对照有关要求自查:

平教政〔2008〕214号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08]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职称改革方向,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加强履职考核和聘后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坚持标准,全面考核,科学量化,择优推荐,保证质量,使评审推荐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贯彻执行《教育法》和《教师法》,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申报对象

(一)教师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教育管理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实验职务:指实验室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民办学校教师应在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办理人事 *** ,并已和任教学校签定经劳动部门鉴印的聘用劳动合同。

三、推荐条件

(一)任职年限

1、申报中学一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应分别具备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资历(其中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只须2年、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具备聘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聘任时间计算到2008年12月底,下同)。

2、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3、中学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后任教满一年,可分别申报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平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一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课中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初级及以上的相应技能证书,且每2年必须有到企业实践2个月的经历

6、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教师,在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离岗 *** 支教一年的经历。

城镇学校指昆阳二中、昆阳三中、昆阳一小、昆阳二小、昆阳三小、鳌江三中、鳌江四中、鳌江五中、鳌江一小、鳌江小学、鳌江三小、鳌江四小、水头一中、水头二中、水头一小、水头二小及昆阳、鳌江、水头三镇范围内的县直属学校。

(二)学历资格

1、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上且任教高中满十年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中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教育管理职务申报对象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验职务申报对象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

中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度考核

中学一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申报对象任现职近4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到称职及以上;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任现职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到称职及以上。

(五)论文要求

1、申报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奖市地级三等奖、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2、申报讲师、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须有一篇公开发表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教学反思、教育随笔),其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须经专家鉴定合格者方可推荐。

今年论 *** 为资格条件和计分内容,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鉴定。

(六)班主任工作年限

1、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之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申报对象不得少于2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之一学历为本科的申报对象不得少于2年)。其中德育学科申报对象,必须是现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例),并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及以上。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计算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副班主任,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校内公示。

(七)继续教育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今年中学一级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申报对象从2004年9月起至2008年8月止应取得192以上学分(其中至少有64学分属校本培训获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从2003年9月起至2008年8月止应取得240以上学分(其中至少有80学分属校本培训获得)。

(八)普通话要求

根据《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省语委〔1999〕5号)精神,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任教口语课或语言课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要求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管理职务、实验师职务,在全市139个经济欠发达乡镇任教满20年,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外)。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县(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 *** 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基层单位(特指除县市区 *** 所在地中小学、县市区直属中小学外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县基层单位指除县直属学校、昆阳二中、昆阳三中、昆阳一小、昆阳二小、昆阳三小外的学校)。

(十)外语要求

讲师职务申报对象的外语要求,根据《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4〕237号)规定执行。

(十一)师德要求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凡不符合《试行条例》第8 条规定的教师和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实施意见》和《平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规定的教师,一律不得晋升职务,所在学校不得推荐申报,违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任现职以来曾因师德问题受到过政纪处分的教师,推荐晋升职务时,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并由组织出具有关实际表现的鉴定意见,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师德高尚,在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有较大贡献的教师,予以优先推荐。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⑴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案例,并在县级以上进行过公开课;

⑵教龄在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各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⑶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破格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3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三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⑴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⑵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⑶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称号及以上者。

⑷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⑸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二十年及以上。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晋升中级教师职务

1、近两年在政治上、经济上、道德品质上犯有严重错误的。

2、违反计划生育受处分未满五年的。

3、工作表现差,不能胜任教学、班主任工作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擅自借用的。

5、任现职规定的年限内病假累计两个月(除县公医办规定的七种疑难病症、传染病外)或事假累计一个月(除法定假期外)以上的。

六、实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的意见》(温市人[2000]100号)精神,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总体方案(试行)》和《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试行)》认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实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控制。我局将根据各类学校和各地师资水平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结构比例情况,以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向职业学校、农村、山区学校倾斜政策,分别确定推荐比例。

七、业务知识测试

中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均须参加我局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及范围另行通知。

八、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县直属学校和各学区分别于11月20日和11月24日前将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数据库)报我局政工科,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各学区、县直属学校对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和量化计分,组织评审推荐,于11月底前(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将推荐对象量化评分表及评审材料(见附件4)报我局政工科,同时按规定缴纳评审费、推荐费。

(三)我局将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量化分数核定,对审查合格者,于12月上旬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并会同县人事局按一定比例上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

(四)经核查符合评审条件者,根据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结合综合评价成绩,择优上报县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九、加强申报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确定和调整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二)凡申报中级职务的对象,在提交评审材料时,必须同时填报一份经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各申报对象必须如实填写各类表册,如实提供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证件,如实提交本人撰写的论文、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学校对符合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资历、论文、班主任工作、普通话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考核,根据《2008年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附件2)进行逐项评分,填写《平阳县中级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附件3),并根据《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附件1)进行公示,然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届时我局将对评审通过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和举报。

附件:

1、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

2、2008年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

3、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4、其他相关表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浙江省高级职称评聘改革

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浙江省高级职称评聘改革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上。

3、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标志性业绩包括浙江省高级职称评聘改革

a. 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获奖人员(排名前5)浙江省高级职称评聘改革;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更高等级算。

b.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4、继续教育:根据文件要求每年完成90学时。

5、项目业绩: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报人的名字,并且有第三方证明的。

6、论文:建议是2篇以上的省级发表刊物。字数要求在4000-5000字,如果是国家级期刊发表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