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三墩镇在什么地方办理居住证?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章及《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第五条之规定,流动人口在杭州可申领《浙江居住证》,作为常住证明。而三墩镇隶属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居住证办理地点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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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名称:西湖分局三墩派出所
2、居住证受理点:三墩派出所墩北警务站受理点
3、地址:西湖区来仁街47号
4、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日提供预约服务。
5、咨询 *** :0571-81110306
扩展资料:
杭州居住证申领材料及程序如下:
一、申领条件
1、合法稳定就业: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满1年以上,并根据不同就业途径,满足在市区连续务工、经商或自主创业就业满1年以上的;
2、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自购房屋、或者自购房租赁他人合法住房满1年以上的;
3、连续就读:在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1年以上的。
二、所需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申领者本人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一个月以上中断或补缴,下同)的凭证。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1)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自购的居住房屋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已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租赁房屋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① 租住国有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房屋)》(其申请《居住证》的日期应在租赁期限内,下同);
② 租住集体土地房屋的申请人,提供乡镇 *** (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违章建筑、危险房屋、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协议);
③ 租住单位自管房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及单位出具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④ 租住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房屋的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满足“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及其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3、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在本市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凭证。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 →信息录入→派出所审核→分局(派出所审批) →省厅制证 →派出所发证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2、有效期: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3、费用:首次申领免工本费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官网—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 *** 官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官网—西湖区居住证业务受理窗口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居住证办理
杭州市人才居住证要怎么办理?
又要什么证明啦,又要什么杭州市紧缺人才技能证书等等,被弄得烦死,上网查了一下,好像做了很多年了,记得他们办公室在滨江浦沿那边,记得叫亿捷落户,现在车子也买了,小孩也读上公立学校了,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在杭州生活安逸了多了。
在杭州如何办理新的居住证?
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1、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申报居住登记;
2、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注: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携上述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
办理条件:
1、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拟在杭州市区居住三日以上的。
2、浙江省流动人口在杭州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下的。
办理时限:免费,即时办理。
以前的暂住证就是临时居住证,09年开始改版,只是大家口头没有改过来!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是6个月到三年,居住证的有效期是9年。
由单位负责登记的应当在办理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公安机关。
如果是出租房,则由房屋出租人在房屋出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扩展资料: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八条下列流动人口,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1、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 *** 场所居住的人员,由经营单位负责登记;
2、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由医院负责登记;
3、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
4、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机构负责登记。
按照前款规定负责登记的单位,应当在办理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公安机关;法律、法规对报送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流动人口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招用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用人单位与被招用的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第十条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房屋出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房屋出租人与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终止租赁关系的,应当在终止租赁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当在介绍成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也可以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相关信息及时转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五条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如何办理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去哪个部门办理?
向县(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县(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下列、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证明;在本省受聘地的住所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投资、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3、人事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
4、到相关公安部门领取《居住证》。
根据《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
第七条 申领《居住证》,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县(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受聘地的住所证明;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投资、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第九条 人事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领人。
第十条 申领人凭《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到相关公安部门领取《居住证》。
扩展资料:
根据《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管理如下: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等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持变更材料向原申领机关办理《居住证》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续办的,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原人事行政部门和原发证的公安部门续办新证。逾期未办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
参考资料:浙江省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浙江政务服务网
居住证人工咨询 ***
居住证人工咨询 *** 是0755-84465000。
居住证咨询 *** 号码:
居住证系统操作、报障技术支持 *** :0755-84449533 (周一至周日 8:00-22:00)。
居住证法规、业务咨询 *** :0755-84465000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深圳居住证使用规定
1、持证人符合市 *** 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具体办法由市 *** 另行制定。
2、持证人为残疾人或者同住直系亲属为残疾人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特区残疾人社会团体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帮助等权益。
3、持证人符合市 *** 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4、持证人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参与管理居住地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5、持证人可以到有关部门或者通过 *** 等方式申请相应的权益。申请时应当出示居住证或者提供居住证信息。
杭州办理居住证有投诉 *** 或咨询 *** 吗?
关于你说的这个事情,
具体咨询单位应该就是派出所,
但是假如有你说的这个特殊情况,
派出所没有办法解决,
你可以向12345反映,
看能不能帮忙解决你女儿读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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