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
1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取得经济是资格后,但任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2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担任经济师职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或者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担任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规定学历者,取得规定学历前后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经济师年前限可合并计算。 破格申报条件:1:设区市以上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被列为设区市以上政治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或被授予设区市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荣获 *** 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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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经济师(高级)评审的条件有正常的评审和破格式的评审,但还有其他的条件可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资格。 1:一定规模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40周岁年龄以上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已在本企业任上职务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2:从事建筑企业,具有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工程总结算在1.5亿元以上的。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的资质。具有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3000万元以上企业注册资金。
在杭州怎么评职称
杭州职称评审需要根据申请人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自身条件来选择适合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申请方式。
一般来说有以下这几种方式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1、正常申报
2、直接申报(中级)
3、职称初定、认定
4、自评分申报
5、高技能人才申报
6、标志性业绩申报
7、直通车申报
点击可以查看【浙江省职称评审的各类方式详解】
宁波有没有交通工程职称考试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局属各单位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 2021〕39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46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函〔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宁波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局所属各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地工程专业中评委组织评审。确需提交市交通工程专业中评委评审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 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 12月31日。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 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 5 年、大专及以下学历、专业不一致,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 70 分以上,且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见附件1,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申报人员满足评价条件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 2),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3)。
2020年未通过评审,且2021 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4、5。系统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四、申报时间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8日。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三、四章规定的第(三)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第(四)项论文与著作。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6。
主管部门应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岗位信息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填报。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须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2021年度职称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由“省平台”自动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提取,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力社保厅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 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面试答辩。进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电子证书下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维护。职称认定(包括外省调入)、评审材料提交与审核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动态维护有关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全部通过“省平台”进行。初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终审;中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终审。通过人员分别由终审部门发文并 *** 电子证书。职称初定申报对象原则上通过社保参保地进行申报,社保缴纳在市本级或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向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应老师、蒋老师, *** :8918904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2207 室。
申报和材料审核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协会斯老师, *** :878 82845, 13586559506;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 1803室。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时间
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答辩时间是每年的九月份。
答辩是职称评定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答辩顺利与否也会影响到职称评定。答辩的过程一般首先一般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当然有的可能需要导师商议一下,就会延迟通知。中级职称一般每年4月份或者9月份递交申请材料、每年6月至12月进行评审。中级职称申报时间每年只有一次。
高级职称评审注意:
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审批、采纳的县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单项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专项规划、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大中型)、风景名胜区规划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015浙江高级职称评审什么时间开始?什么时间有结果
评审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5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75号)文件和《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4〕75号)以及《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一、申报办法:
今年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施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
申报平台的网址:(网址:http://115.236.191.134:8080/zcss/login.jsp,字母区分大小写)进行个人申报注册;也可以通过浙江省人保厅网站链接进入,人保厅网址: 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服务平台。(具体申报办法见《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54号)的附件1)
八、收费标准:430元(高工推荐费150元,省高工评审费280元)
申报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24日
一般明年的3月有结果。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上。
3、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标志性业绩包括:
a. 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获奖人员(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更高等级算。
b.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4、继续教育:根据文件要求每年完成90学时。
5、项目业绩: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报人的名字,并且有第三方证明的。
6、论文:建议是2篇以上的省级发表刊物。字数要求在4000-5000字,如果是国家级期刊发表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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