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现重点就如何填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作如下说明,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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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基本情况
由于近年来采取软件申报,基本情况的填写还是比较方便的。这里需要
注意以下几个项目的填报:
之一学历:指通过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更高学历;
更高学历:通过全日制教育或其他学历教育取得的更高学历;
外语语种:申报艺术系列的填“无”;
外语成绩:申报艺术系列的填“无”;
晋升方式:改系列评审或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直接评审
高级资格的选“其他”。
二、关于工作简历
如实详细填写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
变动情况。要充分反映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三、关于工作成绩
如实填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尽量把自己承担的工作任
务,完成的工作量、取得的工作实绩在本栏目里反映出来,对于获得的嘉奖、
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非专业奖励和不能在论文作品栏目中反映的内容可
充实到本栏目内。填写工作业绩要条理,字数尽可能充满栏目,避免太空。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到聘任现职务之间时间取得的工
作成绩,视为任现职以来工作成绩;二是对取得的工作成绩要实事求是地填
写,评价要客观,一定不要搀杂任现职以前的工作成绩。
四、关于成果奖励
填写任现职以来个人取得的专业成果及受奖情况,非集体或单位奖。最
多填报五项,超过五项的,可选择更高奖或更具有代表水平的填报。
如果有科技成果,项目栏要填写完整的课题名称,批准机关栏填写组织
课题鉴定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摘要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
“效果”栏目。
如果是专业获奖,项目栏要填写课题全称或演出剧目角色及奖励全称,
如“吕剧《苦菜花》饰演杏莉娘获第六届中国戏剧节表演奖”;独立获奖的,
位次填1/1,如三人排第二的填写2/3;批准机关填写颁发奖励机关部门。“核
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栏目可不填。
五、关于论文作品
填写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本专业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最多填报
六项,超过六项的,可选择更具有代表水平的论文、著作、作品填报。
每篇(部)论文、著作、作品都需摘要填写出版、发表的“书刊号”、“提
纲”、“观点”和“文章字数”。
关于著作包括本人(本专业)出版的创作音乐、演唱歌曲专辑等音像出
版物。主编、参与编写出版的书或论文集,不作为出版著作。
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信息表在哪打印?
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信息表在哪打印?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初级会计职称
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1.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2.请注意使用IE浏览器操作本系统,首次报考考生和非首次报考考生都必须先注册。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电子照,JPG或JPEG格式,不小于295*413像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照片方能进行后续操作。
4.考生应当认真、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自行确认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6.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前,要认真复核所填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区、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缴费,缴费后,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
7.完成缴费,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应凭“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检查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并打印出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留存。
8.报名完成。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订购教材,财政部编写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统一由出版社直接销售。更多详情请点击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信息表在哪打印?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信息表打印入口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但各地的初级会计报名方式存在些许差异,部分地区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有说明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因此,部分地区的考试系统可能不提供相应的打印入口。
对应地区的考生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对应的信息表打印的入口的情况,若考生担心报名入口关闭,想要留存信息表,可以采用截图存档,以图片的形式保存或者打印的 *** 。
更多详情请点击
宁波有没有交通工程职称考试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 2021〕39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46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函〔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宁波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局所属各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地工程专业中评委组织评审。确需提交市交通工程专业中评委评审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 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 12月31日。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 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 5 年、大专及以下学历、专业不一致,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 70 分以上,且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见附件1,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申报人员满足评价条件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 2),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3)。
2020年未通过评审,且2021 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4、5。系统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四、申报时间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8日。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三、四章规定的第(三)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第(四)项论文与著作。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6。
主管部门应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岗位信息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填报。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须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2021年度职称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由“省平台”自动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提取,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力社保厅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 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面试答辩。进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电子证书下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维护。职称认定(包括外省调入)、评审材料提交与审核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动态维护有关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全部通过“省平台”进行。初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终审;中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终审。通过人员分别由终审部门发文并 *** 电子证书。职称初定申报对象原则上通过社保参保地进行申报,社保缴纳在市本级或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向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应老师、蒋老师, *** :8918904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2207 室。
申报和材料审核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协会斯老师, *** :878 82845, 13586559506;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 1803室。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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