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中小学教师“职称新政”,改革后,薪资待遇有变高吗?

媒体谈:中小学教师“职称新政”,改革后教师的薪资待遇肯定有提高的,而且提升的幅度还很大。

一、媒体谈:中小学教师将迎来“职称新政” 

按照目前媒体对外公布的消息,再加上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中小学教师确实会引来职称新的政策,同时也会根据不同的职称有不同的薪资待遇。但是可以确认的是,薪资待遇不仅能够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保留,而且保留之后还有相应的提高,这才是值得大家欣喜的一个事情。

二、改革后,薪资待遇有变高

按照目前的改革措施来看,这是教师的薪资待遇肯定是变高的,我们不仅发现教师的薪资目前已经不能够低于当地的公务员水平,而且在教育部的改革方案里面,后续还会加强德育教师支出的财政预算,这也就意味着教师待遇提高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而且已经写入了相应的文件当中。不管后续是以什么方式对教师进行补贴,最起码目前的待遇应该是不会让大部分教师心寒的,这也是我们不用担心的一个事情。

三、但是压力也许只会更大

虽然目前教育部公布的措施对于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是有正向影响的,但是在这种高薪水工作的影响之下,再加上目前外面的机构已经随着双减政策和消失,最终中小学教师的压力比之以往要更大,毕竟要在有限的时间之内把大家的水平提高,这才是最考验一个教师的地方,同时也表明教师投入的精力只会更大而不会更少。就这个方面的角度出发,其实我们也不要觉得中小学教师的薪资真的很多,他们能够拿这么多也是应该的,不仅是为了培养人才,同时也是对得起自己付出的劳动的。

2022两会教师职称会改革吗

2022两会教师职称不会改革。

教师职称的评定与老师的更高学历有直接联系,需要根据相关的教学资龄,做好充分的考核工作,思想道德标准。

教师的职称是指教师的技术等级。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中小学教师(包括中专)职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四个等级。

[浙江省]浙江省职称改革最新方案,浙江省职称改革最新方案公示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省 *** 组成部门。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 ***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的。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才开发、人事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省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省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省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五)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省内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省级调剂金及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省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省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 *** 、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

(八)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浙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九)负责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省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评选省“西湖友谊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本省荣誉制度、 *** 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 公务员绩效考核;受省 *** 委托管理省行政学院;承办省 *** 人事任免手续。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省 *** 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将全面推开

教师节前夕,全国中小学教师收到国务院发出浙江省职称改革最新方案的一份“大礼包”: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浙江省职称改革最新方案的“天花板”将被捅破。记者9月11日获悉,我省在2012年就已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新余、上饶、吉安三地列为试点城市。目前,全省已有31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享受等同于大学教授的相关政策。

作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省于2012年制定了相关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了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首次组织了正高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我省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核批准浙江省职称改革最新方案;其他层级教师职称评审仍按原先的办法组织实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2013年7月,我省首批31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这一利好消息,打破了20余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更高只能到副高的惯例,在全省广大教师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当一部分中小学教师在评上限定的更高职称后,会产生惰性思想,这样不利于吸引中高级人才在中小学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更不利于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让中小学教师也有机会评上“教授级”职称,有利于拓展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提升他们的职业地位。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在国务院相关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后,我省将认真总结三年来的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全面安排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