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造价员转入浙江省 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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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跨省转入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造价员资格证书;
3、申请人学历、技术职称、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及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6、人事档案 *** 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
7、省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业绩;
8、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查验原件,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办理程序:
持有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者,转入本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申请人需先持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转出手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到温州市造价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核准后统一上报省造价总站,并参加本省计价依据应用测试,成绩合格者,由省造价管理总站核配新的资格证书后数据入库,重新打印资格证书,并 *** 新专用章。
江苏考的初级会计职称可以到浙江用吗 还是说像会计证一样需要调回浙
可以江苏职称转入浙江的江苏职称转入浙江,就是要办理调出 调入 的证明江苏职称转入浙江,去当地财政部门咨询下需要哪些文件江苏职称转入浙江!
在浙江上班,评江西职称,拿到浙江正常使用吗?浙江认不认?
需要重新认定,江西的职称才可在浙江使用,根据浙人社发〔2020〕47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 第三十五条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自主评聘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的确认由高级评委会常设评审组织进行,对其原取得的职称,所在单位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提交相应评委会确认,确认通过后换发浙江省电子证书。外省调入或省内跨市流动的中初级职称的确认由所在市或厅局级单位办理。自主评聘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认。本省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外省或中央部属单位评审的,由所在市人力社保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级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而取得的职称在我省不予认可。被派驻省内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委托,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派驻外省的,由省级人力社保部门委托,未经委托,所取得的职称不予认可。 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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