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承诺书

药店承诺书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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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浙江省药品检验职称郑成的要求浙江省药品检验职称郑成,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浙江省药品检验职称郑成,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浙江省药品检验职称郑成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负责人:xxxx,在xxxx系毕业,职称:职业药师。经营地址:xxxxx,经营范围:生化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经济性质:连锁门店。“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求发展”的企业宗旨,遵循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信至上,依法经营的道德规范。

二、人员配备情况:

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xxx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浙江省药品检验职称郑成;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xxx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验收、养护人员:xxx;医药导购:xxx。门店共有xxx名员工。

三、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管理情况

1、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2、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至少一次健康体检,只有体检合格的员工方可继续从事其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员工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调离岗位。并建立其健康档案。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概况

为了执行新版GSP认证的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以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门店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门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门店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门店药品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7、门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9、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0、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1、门店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2、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13、计算机管理制度

五、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110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分区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货架、货柜、中药橱、拆零药柜、拆零工具、临方炮制工具、电脑、软件、鼠夹、灭火器、冷柜、直读式温湿度计、称支、避光窗帘。

六、计算机系统概况

随着GSP认证的推行,我们为了更好的管理与销售,对电脑软件进行升级换代,按照新版GSP认证软件编制了新的记录台帐、记录表格,按GSP要求规定,重新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并将各项工作纳入现代化微机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门店工作的规范运行。

七、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方面的管理情况与运作程序

1、药品的购进

药品的购进严格按照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对供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核,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加强对供货方药品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的协议;购进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2、药品的验收关

我们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的质量条款以及质量标准,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包装及标识严格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拒收。

3、规范药品陈列管理

药店根据GSP要求,规范药品陈列管理工作,做到按用途分类摆放,同时做好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以及拆零药品专柜存放,并标志明显、清晰。每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

4、重视药品的养护工作

根据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我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对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及陈列,每日上午、下午准时记录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情况,在温湿度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时,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同时按季对库存一般药品进行循检,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进行循检,重点养护品种还建立养护档案,养护记录做到真实、完善、规范。

5、做好药品的销售工作

为规范药品经营业行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处方药调配经处方审核复核,其它药品销售人员能坚持问病,做到“三问”,即:问病情、问性别、问年龄的“三交代”,即交代服法、交代用量、交代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进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并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6、退货药品管理

1、退货药品专人保管,专区存放,专帐记录。

2、所有退换药品均应重新验收,明确结论,合格后方可再销售。

3、凡不合格药品或有问题药品应及时与供方联系,妥善处理。

4、有问题的退货药品应存放于退货区或待处理区。

5、退货记录完整、准确、规范、手续、签名齐全,并按规定保存。

7、投诉处理

药店在营业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 *** 和设置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处理客户意见,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质量查询、投诉,药品退货和提供服务项目等记录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

   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概念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

2、有效收集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3、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4、记录齐全、准确、规范。

八、票据管理制度

1、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谁领用谁负责,因票据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规票据材料办理结算,财务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的报销。()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我们三力药业五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

3、票据的领用和注销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登记签收手续。

4、票据控制有效,分类存档,妥善保管。

九、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更好的实施GSP,我店通过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一是药店人员对业务缺少自觉性,二是服务质量还不够规范)。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店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了措施,要求各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自觉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我们将以这次GSP认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加大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对全店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努力使我店的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药店承诺书 篇2

杭州市萧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 裴斐斐 代表我(单位)向贵局申请办理 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

委托权限:递交与本项行政许可有关的一切材料,签收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书及许可证照。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xx 年10月01日至许可文书及证照签收完毕止。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药店承诺书 篇3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促进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之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一五年 月 日

杭州市萧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 裴斐斐 代表我(单位)向贵局申请办理 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

委托权限:递交与本项行政许可有关的一切材料,签收

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书及许可证照。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20xx 年10月01日至许可文书及证

照签收完毕止。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药店承诺书 篇4

尊敬的领导及各经营企业同仁:

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提高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守法、诚信的企业经营意识与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争创萧山区“百家放心药店”是我们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心健康。

近年来,在 *** 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怀与帮助下,我司在经营与管理上取得了很大的改观,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现为树立药品经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以“百家放心药店”为执行准则,保证我们提供的药品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我杭州萧山同春堂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及我司43家药品连锁门店对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同仁及全区人民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决不经营假劣药品。

二、牢固树立药品质量之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放心合格的药品。

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营销理念,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向消费者介绍药品特性和安全用药

知识,坚决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四、药品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服务,营造良好购药环境,以诚心、爱心为消费者服务,树企业形象,创“放心药店”。

五、严格遵照国家《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展药品宣传,不做虚假广告,不以任何形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六、对药品经营活动中的非法行为要勇于举报,对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放心。

我们要以打造药品诚信、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为己任,积极参与到"放心药店"活动中来,以诚信立企业,以诚信促发展,更多的创造价值,更多的回报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时也希望与全区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携手加强企业文明诚信倡导力度,为构建和谐诚信萧山做出新的贡献!。

杭州萧山同春堂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

20xx.04.26

药店承诺书 篇5

本单位承诺在签约成为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后,在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存续期间,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传送实时刷卡结算影像信息,如未能按要求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传送实时刷卡结算影像信息,愿意解除定点服务协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其他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请单位法人 王文斌(签章)20xx年12月2日

申请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康乐大药房闽侯之一分店

(签章)20xx年12月2日

药店承诺书 篇6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企业所经营产品的质量安全,本企业承诺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商业利益服从于公众利益,决不以降低药械质量甚至售假非法获利,坚决摒弃一切损害公众健康的不良行为。

二、切实恪守“企业是之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药械安 *** 责。

三、弘扬诚信理念,坚守诚信原则,创建诚信企业,营造诚信环境,坚持诚信兴业。

四、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不弄虚作假、规避监管。

五、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超经营范围、超经营方式经营;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 *** 柜台;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产品;不发布虚假药械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不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不经营假劣药械,不经营仿药产品。

六、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规定。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9大类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严格执行必须凭处方销售11大类药品的规定,认真做好有关处方药销售登记工作。

七、企业与所聘用的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营业时间

内保证驻店药师在岗履职。

八、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承诺一式两份,药监和企业各执一份。

有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法人企业填写)

有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声明(非法人样式)

药店承诺书 篇7

一、落实质量责任。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之一责任人义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以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加强日常质量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二、严格行为自律。绝不售出不合格药用胶囊及其他药用辅料;对所售出的药品及药用空心胶囊必须经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售出。

三、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努力提高规范化经营水平,加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力度,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杜绝药品安全事故。

四、坚持诚信守法。以诚信为根本,牢固树立诚信意识,重合同、守信用,不做虚假宣传,药械广告合理、合法、合规。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经营,取信于社会。

五、自觉接受监管。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的应急处置等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武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六、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大讲堂

活动,努力提高全员质量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售出合格产品光荣,售出伪劣产品可耻”的理念,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合理用药健康生活行为,维护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药店承诺书 篇8

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签约申请相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申请单位法人 王文斌(签章)20xx年12月2日

申请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康乐大药房闽侯之一分店

(签章)20xx年12月2日

药店承诺书 篇9

尊敬的领导及各经营企业同仁:

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提高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守法、诚信的企业经营意识与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争创萧山区“百家放心药店”是我们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心健康。

近年来,在 *** 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怀与帮助下,我司在经营与管理上取得了很大的改观,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现为树立药品经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以“百家放心药店”为执行准则,保证我们提供的药品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我杭州萧山同春堂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及我司43家药品连锁门店对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同仁及全区人民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决不经营假劣药品。

二、牢固树立药品质量之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放心合格的药品。

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营销理念,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向消费者介绍药品特性和安全用药

知识,坚决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四、药品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服务,营造良好购药环境,以诚心、爱心为消费者服务,树企业形象,创“放心药店”。

五、严格遵照国家《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展药品宣传,不做虚假广告,不以任何形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六、对药品经营活动中的非法行为要勇于举报,对发现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维护良好的药品流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放心。

我们要以打造药品诚信、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为己任,积极参与到"放心药店"活动中来,以诚信立企业,以诚信促发展,更多的创造价值,更多的回报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时也希望与全区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携手加强企业文明诚信倡导力度,为构建和谐诚信萧山做出新的贡献!。

杭州萧山同春堂医药零售有限责任公司

20xx.04.26

药店承诺书 篇10

致 xxx药店领导:

我在近三年的工作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申请个人事情而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没有骗取中标。在我工作期间没有药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宁波药检所面试问什么问题呢

问专业知识问题和个人能力问题。宁波药检所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全市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和洁净室测试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医院制剂审批的技术复核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标准及检验 *** 的研究和制(修)订、标准物质的初选和协作标定工作、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学术交流、质量问题研究、标准研制等科技服务工作;开展大健康产业相关产品的药品非法添加检验检测和科研工作”。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6002万人民币。

质量承诺书

在生活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质量承诺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承诺书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_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存在勘察设计变更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程序监督。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单位职务职称: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承诺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自愿自行修理因甲方施工损坏之房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定签订立本协议书。

一、 乙方房屋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受损房屋处置原则:一是乙方自修原则;二是双方约定赔偿原则。甲方对此无异议。

三、 在房屋修理期间,乙方自行解决因自修房屋给日常生活带来各种困难。

四、 甲方应尽义务:

(1)因乙方自修房屋,考虑到甲方施工和房屋修复造成乙方房屋结构以及装璜损坏,并因此给乙方租户生活带来的各种不便,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房屋赔偿费人民币 元(大写) ,由乙方自行修理房屋和恢复室内装潢。

(2)根据本承诺书第四条:甲方给予乙方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由甲方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3)如果房屋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并经检测确认确实由于甲方此次施工导致的,甲方仍然需要支付修复乙方修复房屋所需费用。

五、 本承诺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变更和解除,否则应承担责任。

六、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量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宗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大丰市川东港xx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的安 *** 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责任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安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足够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线管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二、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1、受业主委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负之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之一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 *** 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适用。

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兴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同时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本《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管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

质量承诺书 篇4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

二、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期接受并通过年检或者验照。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四、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五、按照保证食品质量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如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

八、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九、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5

近日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质量承诺书 篇6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 *** 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质量承诺书 篇7

为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单位现承诺:

一、保证牢固树立企业是医疗器械质量之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规范、诚信生产。

二、保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

三、保证医疗器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四、保证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五、保证严格按照批准的产品的适用范围,开展医疗器械的广告宣传和推介活动,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

六、保证对上市后的产品进行跟踪,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事件,立即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召回措施。

七、保证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质量承诺书 篇8

我代表XX市煤炭工业局,就做好四项制度工作,着力打造“今日XX效率”,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依法施政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杜绝法律贯彻落实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机关工作人员努力熟悉工作业务,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简化工作程序,创新工作 *** ,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部门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始终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摆在政务工作之首,设身处地地为民着想,为民解难,切实减少办事环节,及时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审批项目

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时限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同时公开其他的服务项目、服务程序和时限。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为前提,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主动公开我局行业管理职能等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切实抓好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研究创新本部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加强效能监督,推进机关管理创新。明确思路,理顺体制,不断增强执行力,保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机关工作新局面。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XXX

XX年X月X日

质量承诺书 篇9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实施工程建设。 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等手续,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

2. 向施工单位提供经图审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途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3.不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4.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合格不擅自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及时整理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并按照规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年月日

勘察单位质量终身负责制承诺书

承诺内容: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规范市场行为,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

2.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3.向业主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确保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浙江省]浙江省药品检验职称郑成,浙江省药检院院长

制定药品质量标准应遵循哪些原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第 20 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3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郑筱萸 二○○○年四月三十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编辑本段]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编辑本段]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之一节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 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 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 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十七条 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 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 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 第十九条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并做到: (一)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装卸作业场所有顶棚。 (二)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库房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三)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第二十条 仓库应划分待验库(区)、合格品库(区)、发货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等专用场所,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划分零货称取专库(区)。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二十一条 仓库应有以下设施和设备: (一)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二)避光、通风和排水的设备。 (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 (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六)适宜拆零及拼箱发货的工作场所和包装物料等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储存 *** 品、一类 ***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专用仓库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第二十三条 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配置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设备。经营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应设置中药标本室(柜)。 第二十四条 有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验收养护室,配备必要的验收和养护用工具及仪器设备。 第二十五条 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六条 分装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专门场所,其面积和设备应与分装要求相适应。

第四节 进 货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 第二十八条 购进的药品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二)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 (三)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五)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机构共同进行。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第三十条 企业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三十一条 企业编制购货计划时应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 第三十二条 签订进货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第三十三条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货记录按规定保存。 第三十四条 企业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三十五条 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是: (一)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三)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验收首营品种,还应进行药品内在质量的检验。 (六)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第三十六条 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企业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企业的药品检验部门承担本企业药品质量的检验任务,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第三十八条 药品检验部门抽样检验批数应达到总进货批数的规定比例。 第三十九条 药品质量验收和检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药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收集、分发和保管。 (二)抽样的原则和程序、验收和检验的操作规程。 (三)发现有问题药品的处理 *** 。 (四)仪器设备、计量工具的定期校准和检定,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登记等。 (五)原始记录和药品质量档案的建立、收集、归档和保管。 (六)中药标本的收集和保管。 第四十条 企业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为: (一)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 (二)不合格药品的标识、存放。 (三)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的记录。 (五)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的汇总和分析。

第六节 储存与养护

第四十一条 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分类存放。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几点: (一)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二)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三)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四)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五)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六)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七) *** 品、一类 ***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第四十二条 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二)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间温、湿度等管理。 (三)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 *** 养护。 (五)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应抽样送检。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复查处理。 (七)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八)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第七节 出库与运输

第四十三条 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 品、一类 *** 、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建立双人核对制度。 第四十五条 药品出库应做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以保证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质量跟踪。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四十六条 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和运程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第四十七条 *** 品、一类 *** 、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由生产企业直调药品时,须经经营单位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运。 第四十九条 搬运、装卸药品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节 销售与售后服务

第五十条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第五十一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第五十三条 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第五十四条 因特殊需要从其他商业企业直调的药品,本企业应保证药品质量,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第五十五条 药品营销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的内容必须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第五十六条 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七条 企业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和做好记录。

[编辑本段]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之一节 管理职责

第五十八条 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第五十九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六十条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记录。

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第六十二条 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第六十三条 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六十四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的技术职称。 第六十五条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等工作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六条 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第三节 设施和设备

第六十七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企业的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第六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配置以下设备: (一)便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备。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设备。 (三)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 (四)必要的药品检验、验收、养护的设备。 (五)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六)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七)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八)经营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第六十九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其仓储、验收、检验、养护等设施要求与同规模的批发企业相同。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陈列、保管等设备要求应与零售企业相同。

第四节 进货与验收

第七十条 企业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 第七十一条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第七十二条 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 第七十三条 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七十四条 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验收并记录。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 第七十五条 验收药品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项内容。

第五节 陈列与储存

第七十六条 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第七十七条 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一)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二)药品应根据其温湿度要求,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六)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七)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第七十八条 陈列和储存药品的养护工作包括: (一)定期检查陈列与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应及时抽样送检。 (二)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对各种养护设备进行检查。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并尽快处理。 第七十九条 库存药品应实行色标管理。

第六节 销售与服务

第八十条 销售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八十一条 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第八十二条 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八十三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 *** 供应,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两年。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企业还应设置意见簿和公布监督 *** ,对顾客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编辑本段]第四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指其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指其更高管理者。 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药品直调:将已购进但未入库的药品,从供货方直接发送到向本企业购买同一药品的需求方。 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时,营业人员根据医生处方调剂、配合药品的过程。 第八十六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 本规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药监局余元彬个人简历今年多少岁了

您好,余元彬今年已经58岁了。他是杭州市药监局的副局长,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他拥有药学博士学位,曾任浙江省药品检验所所长、浙江省药品检验院院长,是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验院药品检验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药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