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山区县创新型人才中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
温州市山区县创新型人才中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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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条 为贯彻落实《 ***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人力社保支撑促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1〕22号)和《温州市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温委发〔2021〕37号)有关精神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畅通山区县创新型人才职称直接晋升渠道,助力打造山区县人才蓄水池,制定本办法。同时,结合上级关于推进洞头区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龙港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将洞头、龙港一并纳入试行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遵循社会认可、业内认同、特殊评价、简便快捷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我市山区五县及洞头、龙港在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及特色生态农(林、牧、渔)业等领域解决较复杂技术难题、取得显著技术突破和应用研究成果等标志性业绩或作出其他较大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一)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市级重大科技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已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
(二)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我市“揭榜挂帅·全球引才”专项项目,项目已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
(三)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我市山区五县共同富裕专项,项目已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
(四)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奖项一等奖(排名前9)、或二等奖项(排名前7)、或三等奖(排名前5);获得市厅级(省级行业协会)科技奖项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等奖(排名前3)、或三等奖(排名前3)2项;
(五)已颁布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编制者;
(六)作为主要成员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需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
(七)在工程技术、农(林、牧、渔)业领域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 *** 、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入选人员、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的“拔尖技能人才”;
(八)在工程技术、农(林、牧、渔)业领域获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
(九)取得我市 *** 部门已颁布实施的各专业系列中级职称评价条件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业绩,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的。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温州市山区县创新型人才中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常设组织(以下简称“常设组织”)。常设组织成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年度执行评审组织成员应当为单数,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行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第六条 职称“直通车”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自主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选择相对应的评审申报计划,在线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经当地县级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
(三)评前公示。市人力社保局初审通过后,即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
(四)组织评审。对公示无异议的,常设组织对申报人的创新能力、标志性业绩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视情对申报人进行面试答辩。常设组织综合相关情况,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取得相应职称。
(五)结果公布。常设组织确认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并制发任职资格电子证书。
第七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直通车”评审的,需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经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后逐级申报。
第八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并收回其资格证书),并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一)伪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按《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属于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对象,但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四)有其他违反评审工作有关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 本办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主要成员”、“主要编制者”是指排名前三,排名以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二)所涉产值需提供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的专项审计报告;
(三)“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条 本评审办法自2022年12月25日起实施。
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单位是否可以自定评聘标准
自主评聘单位要根据发展实际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结合单位现有人员情况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统筹安排卫技和非卫技以及医、药、护、技不同专业高级岗位数量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岗位数量向一线岗位和紧缺岗位倾斜。除自主评聘单位明确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外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必须在有高级岗位数空缺的情况下开展评聘工作。
(二)制定评聘标准
自主评聘单位按照不低于《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6〕105号)和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68号)要求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结合实际,自主制定评聘标准。评聘标准要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充分体现重医德、业绩和能力的导向,结合不同岗位专业特点设置相应考核指标,与医务人员日常管理、定期考核、绩效管理等制度紧密挂钩。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聘办法,评聘标准及量化评分应包括基本条件、学历、资历、医德医风、工作业绩、科研创新、技术应用推广、帮扶、教学带教、日常考核、加分扣分项等内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征求职能科室、申报人员所在科室以及党支部负责人意见,出具医德医风鉴定。
(三)组建评聘机构
自主评聘单位按评聘方案中的专家库组建原则,组建本单位自主评聘专家库,专家信息至少于评审前七天录入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自主评聘单位组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聘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科室负责人、卫技人员代表和若干学术专家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7人。评聘委员会下设内科、外科、护理、医技或公共卫生等若干专业审议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专业审议组根据同行评议需要,可外聘一定数量的外单位专家。如申报评聘对象较少,可不设置专业审议组。评聘委员会和审议组须在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抽取产生。
(四)制定完善评聘方案
自主评聘单位制定完善年度评聘方案,应包括近三年评聘规划、岗位设置情况、岗位使用计划、评聘标准制定、专家库组建、年度申报情况、评聘程序、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倾斜政策等。评聘方案需广泛听取职工、党支部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自主评聘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报主管卫生健康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评聘工作。
(五)规范评聘工作程序
评聘工作包括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审查、评前全信息公示、专业审议组评议、评聘委员会评审表决、拟聘人选公示、公布聘任文件、颁发聘书等程序。评聘委员会召开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委员出席,投票实行记名投票,经实到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评审通过。评前评后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
浙江自主评聘职称怎么网上查不到
浙江自主评聘职称网上查不到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的原因如下:
一、多地区人社局不支持网查。目前职称确实正在全国信息联网,但是还没有全国统一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的网上查询系统,2021年上线的“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还是在试运行阶段,以后正式运行才可以实现全国联网查询。
二、老的职称证书,信息未录入。由于人社局职称查询系统近几年才建立起来,全国职称信息量巨大,老的职称证书没有录入查询系统,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可以联系人社局职改办,只要证书真实、材料齐全,是可以录入进去的。<br三、单位自己评的职称。职称可以分为国有单位评审、民企内部评审以及人社局职称评审,具体就可以点击《职称证书能全国通用吗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了解申报渠道划分。<br四、假证书、假网站。有很多专业技术人员,由于自己没有时间或精力去申报职称,找外面的代办机构办理职称,遇到那种无良机构,给你办下的证,当时可以查询,其实是假网、仿网、挂网职称,这种网都是非法手段,一般过不了多久,就查不到了,甚至连网站都消失了。所以办工程师职称,找代办机构,一定得找可靠的。
二0二那年浙江省医院卫生高级职自主评审了吗
评审了。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截止2022年8月,已经评审完毕。因此,已经评审了。浙江省,简称“浙”,省会杭州。浙江省境内更大的河流钱塘江,因江流曲折,称之江,又称浙江,省以江名。其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
嘉兴市自主评审单位评出来的职称效力一样吗
一样。经查询嘉兴市自主评审的相关信息得知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嘉兴市自主评审单位评出来的职称效力是一样浙江省自主评职称评审,具有同等效力。嘉兴,别称禾城,是浙江省地级市。嘉兴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腹心地带,是长江三角洲重要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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