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怎么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人才引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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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高技能人才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 *** (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三级技工);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二、应届毕业生落户
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
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三、留学生落户
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非华侨,年龄按杭州市现行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在杭有就业单位,取得浙江省或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的,均可办理在杭落户。
四、纳税落户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法人代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五、投靠落户
(一)老年投靠:
(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
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及“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户籍在杭子女,迁移户口入杭。
(2)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持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多数或者全部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或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杭州-杭州市人民 *** 关于调整完善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凭借中级会计师证书是否可以在杭州落户?
杭州中级职称落户条件: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由工作单位连续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已缴状态)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3.随迁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落户杭州怎么办理
落户杭州办理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是多少?
0571-88396764大厅 *** :0571-88396765。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6月被批准列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2007年12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成立于1990年7月,是全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承办和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主要任务是:
1、承担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违纪处理;
3、负责承担全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题库研制、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实施等工作;
4、受 *** 委托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浙江考区的考务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级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
6、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厅局的委托,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等。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岗位责任人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人考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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