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万元即可“买”到杭州E类人才?事情的真相如何?
花30万元即可“买”到杭州E类人才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事情确实是有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的中介钻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了杭州市有关人才认定政策中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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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了鼓励人才能够留在城市当中,很多的地方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有的地方降低了房屋限购标准,还有的地方更是直接给予几百万的奖励政策,而浙江杭州却有人愿意拿出30万元换取一本在杭州的户口,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而中介通过30万元就能够替客户买到杭州E类人才的认定,这几乎成为了热门,这件事情引起了杭州市人社局和人才办的高度重视,目前还没有做出处理,希望他们能够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花30万元就可以买到杭州E类人才的认定,事情的真相就是中介钻了人才认定的控制。
杭州市对人才进行了分类,分为a到e类,打个比方获得诺贝尔奖的人属于A类人才,而省级领军人才属于c类,e类人才的话只需要满足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即可,由于其门槛较低所以中介才愿意承担E类人才认定的生意。因为在e类人才的认定当中,只要是杭州市规模以上企业当中的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就可以获得这个认定,但是需要交30万元才可以挂* 进入该企业成为董事长,而中介通过这个生意每个月成交达到十笔以上,不成功可以退款。之所以花30万元可以买到杭州E类人才认定,是因为杭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当中有空子可钻。
中介在这笔生意当中承诺不成功,可以退款,足以看出他有很大的把握可以成功,但是也可以看出杭州市人才引进的政策当中确实存在的一些漏洞,这是因为这些控制才导致了一些中介公司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不公平的产业链,引进人才的初衷是为了城市能够很好的发展,而现在被这些中介搞成这样已经违反了引进人才的初心。杭州市的相关部门目前承诺会高度重视,希望他们能够将这一灰色产业列铲除,给人才一个公平的平台。
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规范人才市场活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特区范围内通过人才市场择业求职,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市场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从事中介活动以及有关的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自愿选择、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鼓励人才引进,鼓励人才向特区急需发展的行业和部门流动。第四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是特区人才市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各区人事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人才市场的管理并接受市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计划、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便利条件,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人事行政部门应依法维护人才市场秩序,引导人才合理流动。
市人事行政部门根据特区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对特区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布局和数量进行宏观调控、统筹规划。第二章 *** 人才第六条 用人单位 *** 人才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
(一)委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 *** ;
(二)通过人才交流会 *** ;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广告 *** ;
(四)通过信息 *** *** ;
(五)通过其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他合法方式 *** 。第七条 用人单位公开 *** 人才,应当如实公布所 *** 人才的数量、岗位、任职资格和待遇等条件,不得发布虚假 *** 广告、作出虚假承诺。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信息 *** 等媒体发布 *** 人才广告,须经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承办或发布未经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 *** 广告。第八条 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市场中介机构 *** 人才的,双方应当签定书面委托合同。第九条 用人单位到特区外 *** 人才,应当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特区外单位来特区 *** 人才,须经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人才确立聘用关系,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定书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 *** 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人才收取费用。第十二条 未经人才所在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用人单位不得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才:
(一)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未满法定期限的;
(二)国家规定有更低服务期限,尚未期满的;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自行择业应聘的其他人员。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 *** 人才,不得在人才原来身份、职务、单位所有制性质以及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歧视、限制应聘人员。第三章 人才应聘第十四条 人才求职应聘,可以通过人才交流会、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或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等方式进行。第十五条 人才应聘时,应当如实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第十六条 离开原单位求职的人才,不得私自使用、带走原单位的科研成果、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有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人才,不得擅自离职应聘。第四章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第十八条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是指在人才市场活动中为用人单位和人才相互选择提供居间介绍以及相关服务的组织。第十九条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二十条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开展中介活动的固定场所、设施;
(二)有十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三)有三名以上经市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证的专职人员;
(四)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和工作规范;
(五)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市属单位和省内外驻汕单位在本特区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当向市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他单位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应当向所在区人事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区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市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人才市场中介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境外组织申请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规范人才中介活动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培育人才中介服务市场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促进人才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根据《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组织:
(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其他应聘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发改、劳动保障、教育、财税、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人才中介行业协会。
人才中介行业协会应当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加强会员与会员、会员与 *** 之间,协会与 *** 、协会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第五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
(二)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三)有必要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书;
(二)中介组织章程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办公及服务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证明;
(五)专职人员的有关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明等);
(六)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第七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第八条 设立冠以“宁波”或“宁波市”等称谓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在市区范围内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在各县(市)设立前款规定以外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分支机构,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审批。第九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批准同意的,发给《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许可制度,在机关办公场所和机关网站,公布审批程序、期限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录等信息。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 *** 中介服务的,也必须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申领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第三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第十三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依法开展以下业务:
(一)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 *** 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 *** ;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业务。
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以上一项或多项业务。第十四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在规定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各类人事 *** 服务。第十五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以下 *** 业务必须经过人事行政部门授权: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因私出国政审;
(三)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五)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六)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 *** 事项。
关于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口问题?
杭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二、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扩展资料
杭州市户口登记管理有关集体户口的注意事项
(一)集体户口的设立由各区、县(市)公安分局审批,属地派出所日常管理。鉴于集体户口的特殊性和日常管理的实际需要,集体户口人数应总量控制。
原杭州市区设有集体户口的单位,因单位办公(营业)场地发生搬迁,可根据其新址的营业执照、办公场地房屋所有权证,经辖区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以允许将原有集体户口整体迁移至新址。
(二)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除依法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可以设立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 落户外,其浙江职称人才引进中介机构他任何中介服务机构都不得再行设立 *** 落户的集体户口。区、县(市)范围内一般只设立一个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1、申请设立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应当向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设立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批复;
(2)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指定证明;
(3)指定协助管理人员居民身份证。
2、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口落户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地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所在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
(2)与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签订人事 *** 合同的单位引进的、已签订录(聘)用合同的人才或者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职称。
(三)集体户新生儿出生申报。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内成员,或一方为市外户籍,申报新生儿落户的,本人符合集体户口落户条件的(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如单位同意接收,可以允许新生儿随父或随母申报在单位集体户(包括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四)集体户口身份证明。集体户口可根据需要制发包含首页在内的持有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作为公民从事有关活动的户口身份证明使用。(格式另行通知)
(五)集体户口迁移。登记集体户口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新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落户(不包括市外迁入),新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可按《规定》三十五条办理迁移;家庭户口除按《规定》三十五条的情形迁入社区集体户外,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 *** -关于进一步明确户口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波哪个区中介人力最多
2012年3月,宁波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按照国家人社部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人力资源(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许可证换发及检查工作,并对186家机构的人员情况、管理情况、经营情况等做了各项调查及统计,现形成分析报告。
一、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基本情况
2005年12月,市 *** 颁布《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在近七年的时间里,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逐渐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曾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许可过的人才中介机构总计约250家。2012年3月,我市按照国家人社部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人力资源(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许可证换发工作,并对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其中,186家机构通过检查,并换发了新证。
据初步统计,这186家机构共计注册资金1.4亿元,总资产3.9亿元,2011年营业总收入约为39亿元,服务各类企事业单位约3万家,服务总人数约55万人/次。分析数据表明,经过近七年的市场培育和完善,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业务类型日益丰富、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产业规模逐渐扩大,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保障的需求。
(一)机构数量快速增加
从2005年12月至今,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蓬勃发展,注册机构数从2006年的41家增长到了2011年的237家,同比增长478%。仅2011年,就有新注册机构57家,新增机构占到当年机构总数的近1/4。在这些新注册机构中,有市外知名机构的分公司,有大学生创业企业,也有其它行业公司转行主营或兼营人才中介业务,新增主体类型丰富,加速了业内企业的转型升级。
同时,业内企业性质也充分反映出我市民营经济“唱主角”的特点。在186家机构中,民营机构占总数的93%、营业总收入占70%左右,另有4家中外合资背景机构,以及22家国有或 *** 所属机构,基本形成了民营机构为主、中外合资和国有( *** 所属)机构相互补充、互利共赢的发展态势。
(二)市场服务逐步健全
在市场培育初期,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营人才(劳务)派遣业务为主,但服务项目限于人员 *** 、代缴社保及公积金及工资发放等单一性业务。近几年来,随着企业需求增多,机构在人才(劳务)派遣业务的服务项目也逐渐拓展到人才选拔、人才测评、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等 *** 服务体系。同时,主营业务也从 *** 、派遣、中低端猎头等逐渐发展到员工培训、人力资源项目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中高端猎头等,市场服务逐步健全,不断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三)本地品牌逐渐壮大
随着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做大做强,一批机构开始加强品牌建设,并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到市外开设分支机构。例如:中意合资的杰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正加快对外收购和兼并,力争实现上市;宁波中聘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现已筹备上市。目前,我市注册资本大于100万、营业总收入超过1000万的机构为18家,生产总值合计达到23亿元,占整个行业的73%,其中本地品牌为13家。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我市本地品牌正逐渐壮大,规模化趋势较为明显。
二、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存在的基本问题
当前,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问题。
(一)区域和市场发展有待进一步平衡
从本次换发新证的186家机构中看出,最早出台产业扶持政策的江东区机构注册数量位居全市之一位,为47家,充分表明政策引导对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以猎头为主营业务的机构多数注册在该地区。地处市中心的海曙区由于地域优势及良好的商贸环境,机构注册数量位居全市第二位,为40家,同时以人才派遣为主营业务的机构多数注册在该地区。保税区凭借早期打造的我市首个人力资源广场的集聚优势,机构注册数量位居全市第三位,同时以人才(劳务)派遣为主营业务的中小型机构多数注册在该地区。北仑区、鄞州区虽产业扶持政策出台较晚,但目前发展势头良好,机构注册数量分别位居全市第四、第五位。余姚、慈溪及南三县由于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等原因,注册机构数量合计仅占7%。值得一提的是,鄞州区、慈溪市的当地经济虽都较为发达,但由于市场化服务发育程度差异较大,同时政策扶持程度也有差异,因此,两者的机构注册数量也有较大差距。
在机构规模及经济收入方面,海曙区由于总部经济的优势,营业总收入位居全市之一位;江东区、保税区分别位居第二、第三位。特别要指出的是,江东区、海曙区的机构利润总额及税收总收入较之其它县(市)区都有较大幅度的领先,表明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区域和市场发展方面有待进一步平衡。
(二)市场化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最多的业务仍是人才派遣。从全球来看,派遣制也是西方发达国家较为盛行的用人模式,约有65%的企业均使用派遣员工。但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人才派遣服务产品仍较为单一,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均普遍缺乏能满足企业中高级需求的一揽子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核心竞争力。
在换发新证的186家机构中,以人才(劳务)派遣为主营业务的机构约为89家,占到总数的48%;以猎头为主营业务的机构约为73家,占到总数的39%,两者相加占到机构总数的87%。以现场及 *** *** 、人力资源项目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为主营业务的机构仅占总数的13%,反映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主营业务仍然较为单一,产品尚不丰富。
与此同时,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主营收入也以派遣业务为主,占到总业务收入的93%,猎头及人力资源项目外包各占2%,现场 *** 等业务收入均只占1%的份额。这重要原因在于派遣业务的高额资金流,但同时也反映出我市机构仍需加强其它服务产品,尤其是高端业务的发展。另据初步分析,注册资本高的机构有着更多的总资产和税收贡献,但是却没有获得更多的利润。这主要和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尚不完善,缺少核心竞争力不无关系。
(三)从业人员队伍有待进一步扩充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与素质有着严格规定。有3名及以上持有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是机构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从统计数据来看,单家机构从业人员总数小于5人的机构占总数的43%,介于5至10人之间的机构约占总数的30%,两者相加占到总数的73%,表明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总体偏小,从业人员数量有待进一步扩充。
三、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从本次统计分析,并结合国内外业态发展来看,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我们应进一步增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快提升服务规模与层次,大力推进理念、战略、政策、机制和服务创新,力争把宁波建设成为长三角南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
(一)外引内合,培育知名服务品牌。
按照“坚持高端发展”的要求,积极鼓励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各自业务优势为依托,以不断提高高端服务承接能力为目标,着眼宁波市规划布局,结合高端服务具体业务形式,实现差异化发展。具体而言,应在未来几年积极赴上海、广州等地组织开展高端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洽谈会,进行政策推介,引进国内外信誉度高、专业化程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并与我市产业发展相比匹配的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积极引进和自主培育等多种途径,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形成行业高端服务产业群。预期到2015年,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带动宁波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政策扶持,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杭州市哪里劳务中介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比较集中?
杭州才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公共关系协会属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是浙江地区更具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机构之一,持有浙江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是杭州市人民 *** 认定的二○○九度杭州市中介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也是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杭州人事局联合认定的“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见习基地”。杭州才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托协会丰富的公共关系资源,在省、市两级党政机关离退休领导的指导下,在人力资源领域建立了一支由学者、专家组成的专业团队; 强大的公共关系 *** 平台,专业的服务水准,以高起点、高标准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128-3号(靠近拱北小区,浙大城市学院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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