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有没有交通工程职称考试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 2021〕39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46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函〔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宁波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市交通局所属各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区县(市)和功能园区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由所在地工程专业中评委组织评审。确需提交市交通工程专业中评委评审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 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 12月31日。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60 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宁波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 5 年、大专及以下学历、专业不一致,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 70 分以上,且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见附件1,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申报人员满足评价条件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 2),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3)。

2020年未通过评审,且2021 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 )。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请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 4、5。系统使用问题可查看系统帮助中心的常见问题,如遇系统报错请填写常见问题下方的“系统报错在线反馈表单”。

四、申报时间

2021 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8日。请各地、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三、四章规定的第(三)项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第(四)项论文与著作。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6。

主管部门应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岗位信息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填报。

(三)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近三年来参加继续教育,须每年达到90学时以上。2021年度职称评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由“省平台”自动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提取,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五)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社保证明要求。根据省力社保厅浙人社发〔2019〕21 号文件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 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面试答辩。进入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评委和高评委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电子证书下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维护。职称认定(包括外省调入)、评审材料提交与审核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动态维护有关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更新。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自2021年第三季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全部通过“省平台”进行。初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终审;中级职称初定,由个人申报、经单位审核,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终审。通过人员分别由终审部门发文并 *** 电子证书。职称初定申报对象原则上通过社保参保地进行申报,社保缴纳在市本级或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向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应老师、蒋老师, *** :8918904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2207 室。

申报和材料审核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协会斯老师, *** :878 82845, 13586559506;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 117 号 1803室。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浙江省]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职称评审 浙江

浙江省职称资格审查后初定表需要当月提交吗?

6-8月以内提交。

初级职称评审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网上审核通过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需要去人事局交剩下材料。

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未通过,则无法提交评审材料至评委会,因此参加当年评审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的客户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通过周期验证。评审材料在评审当年的三月份起开始准备;1、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在我市申报高一级职称,请至少提前半年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评审当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未满规定年限的,请勿申报。

初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

1、参加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中专申报初级要求三个模块。该考试可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每月都可报名参加);2、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对继续教育可不作硬性要求。3、申报助理级资格,专业技术论文不作要求,但要求提交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解决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之一作者)。4、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3000字左右;5、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以来的业绩、成果材料;6、参加工作以来的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

职称评审可以在哪里咨询呢?

职称评审可以在用人单位咨询,也可以在当地的人社局咨询,主要看你想问具体什么样的问题,你想要职称是什么级别什么专业,都不太一样的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浙江省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

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因岗位调整,转评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5年以上。

3、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一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或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后取得二项以上标志性业绩,标志性业绩包括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

a. 设区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获奖人员(排名前5)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更高等级算。

b.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和银质奖、工程勘察、建筑设计行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主要获奖人员。

4、继续教育:根据文件要求每年完成90学时。

5、项目业绩:工程业绩证明必须有申报人的名字,并且有第三方证明的。

6、论文:建议是2篇以上的省级发表刊物。字数要求在4000-5000字,如果是国家级期刊发表也是可以的。

浙江省平阳县教育界评小学高级职称(小高)需要什么条件?

今年有关这方面的文件尚未出台,您可以参考去年的文件并对照有关要求自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

平教政〔2008〕214号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单位)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08]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职称改革方向,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加强履职考核和聘后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坚持标准,全面考核,科学量化,择优推荐,保证质量,使评审推荐工作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贯彻执行《教育法》和《教师法》,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申报对象

(一)教师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教育管理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实验职务:指实验室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民办学校教师应在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平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人才交流培训服务部办理人事 *** ,并已和任教学校签定经劳动部门鉴印的聘用劳动合同。

三、推荐条件

(一)任职年限

1、申报中学一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应分别具备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资历(其中获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只须2年、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具备聘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聘任时间计算到2008年12月底,下同)。

2、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3、中学教师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后任教满一年,可分别申报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平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一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专业课中级教师职务,须具有初级及以上的相应技能证书,且每2年必须有到企业实践2个月的经历

6、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教师,在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离岗 *** 支教一年的经历。

城镇学校指昆阳二中、昆阳三中、昆阳一小、昆阳二小、昆阳三小、鳌江三中、鳌江四中、鳌江五中、鳌江一小、鳌江小学、鳌江三小、鳌江四小、水头一中、水头二中、水头一小、水头二小及昆阳、鳌江、水头三镇范围内的县直属学校。

(二)学历资格

1、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上且任教高中满十年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中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2、教育管理职务申报对象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实验职务申报对象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

中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度考核

中学一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申报对象任现职近4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到称职及以上;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任现职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到称职及以上。

(五)论文要求

1、申报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奖市地级三等奖、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2、申报讲师、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须有一篇公开发表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教学反思、教育随笔),其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须经专家鉴定合格者方可推荐。

今年论 *** 为资格条件和计分内容,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鉴定。

(六)班主任工作年限

1、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之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申报对象不得少于2年),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之一学历为本科的申报对象不得少于2年)。其中德育学科申报对象,必须是现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例),并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及以上。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计算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副班主任,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校内公示。

(七)继续教育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今年中学一级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申报对象从2004年9月起至2008年8月止应取得192以上学分(其中至少有64学分属校本培训获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从2003年9月起至2008年8月止应取得240以上学分(其中至少有80学分属校本培训获得)。

(八)普通话要求

根据《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省语委〔1999〕5号)精神,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任教口语课或语言课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要求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管理职务、实验师职务,在全市139个经济欠发达乡镇任教满20年,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外)。

(九)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县(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 *** 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基层单位(特指除县市区 *** 所在地中小学、县市区直属中小学外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县基层单位指除县直属学校、昆阳二中、昆阳三中、昆阳一小、昆阳二小、昆阳三小外的学校)。

(十)外语要求

讲师职务申报对象的外语要求,根据《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4〕237号)规定执行。

(十一)师德要求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凡不符合《试行条例》第8 条规定的教师和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实施意见》和《平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实施细则》规定的教师,一律不得晋升职务,所在学校不得推荐申报,违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任现职以来曾因师德问题受到过政纪处分的教师,推荐晋升职务时,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并由组织出具有关实际表现的鉴定意见,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师德高尚,在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有较大贡献的教师,予以优先推荐。

四、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⑴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案例,并在县级以上进行过公开课;

⑵教龄在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各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⑶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破格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3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三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⑴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⑵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⑶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称号及以上者。

⑷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⑸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二十年及以上。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晋升中级教师职务

1、近两年在政治上、经济上、道德品质上犯有严重错误的。

2、违反计划生育受处分未满五年的。

3、工作表现差,不能胜任教学、班主任工作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或擅自借用的。

5、任现职规定的年限内病假累计两个月(除县公医办规定的七种疑难病症、传染病外)或事假累计一个月(除法定假期外)以上的。

六、实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的意见》(温市人[2000]100号)精神,各中小学要按照《中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总体方案(试行)》和《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意见(试行)》认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实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控制。我局将根据各类学校和各地师资水平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结构比例情况,以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向职业学校、农村、山区学校倾斜政策,分别确定推荐比例。

七、业务知识测试

中级教师职务申报对象均须参加我局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及范围另行通知。

八、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县直属学校和各学区分别于11月20日和11月24日前将申报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数据库)报我局政工科,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各学区、县直属学校对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和量化计分,组织评审推荐,于11月底前(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将推荐对象量化评分表及评审材料(见附件4)报我局政工科,同时按规定缴纳评审费、推荐费。

(三)我局将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量化分数核定,对审查合格者,于12月上旬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并会同县人事局按一定比例上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

(四)经核查符合评审条件者,根据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结合综合评价成绩,择优上报县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九、加强申报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评审小组成员的遴选、确定和调整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威信。组成人员中专家、教师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二)凡申报中级职务的对象,在提交评审材料时,必须同时填报一份经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的《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各申报对象必须如实填写各类表册,如实提供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证件,如实提交本人撰写的论文、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学校对符合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资历、论文、班主任工作、普通话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考核,根据《2008年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附件2)进行逐项评分,填写《平阳县中级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附件3),并根据《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附件1)进行公示,然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届时我局将对评审通过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和举报。

附件:

1、温州市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

2、2008年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计分办法

3、2008年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4、其他相关表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工程技术类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咨询: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建设专业高级(不含正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系统、坚实的建设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的工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4类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编制人员参加了国家级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编制人员参加了市(部)级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正式发布)的制订工作。⑵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担任研发或推广完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认可。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含项目业主、质量监督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⑵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督。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了不少于8项由国家授权单位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评定工作。3.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勘察设计、科研、勘察设计成果审查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在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工作。⑶国家注册工程师在施工图审查机构或勘察质量审查站完成了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是5项大型工程项目或10项中型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工作的技术审查人。⑷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完成了国家、市(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1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市(部)级科研课题2项,或区县(局)级科研项目3项(已结题并通过验收)。⑸作为主要专业的设计技术人员在2项国家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4.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综合性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分区规划设计。⑵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以上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⑶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1项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2项以上国家和市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⑷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研人员完成了1项以上市(部)级城市规划科研项目,其研究成果已经评审验收。5.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含施工、安装、装修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或设备安装工作。⑵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精装修施工工作。6.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含监理、测试、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1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2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⑵作为监理项目的驻地工程师独立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监理工作。⑶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技术测试工作(承接的工程内容应占到每个工程项目测试工作量80%以上时算1项)。⑷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已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⑸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了2项大型(民用建筑为特级、1级)工程项目或3项中型(民用建筑为2级)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编制和审查、专项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审计、标底编制等)工作。 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完成了全国统一或地区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作。二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下同)。2.获得部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者。3.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4.获得区县(局)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奖项的主要完成人。5.获得区县(局)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2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设计、施工、安装中长期未解决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其技术成果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主管部门鉴。9.主持或起草编制、审核的国家、市、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市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审定并采用。